Meeting Notes 2015-03-17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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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03-17 13:40

Location: 敦化南路二段216號22樓 資策會會議室 A

Participants: au, Spri, RonKuo, Cy

緣由

虛擬世界法規調適案預計至 2015/05 完成所有短期目標(共九案)後,資策會科法所希望與 vTaiwan.tw 專案參與者討論未來之規劃,以及工作組聚會、板主群、編輯群、提案方等合作角色如何調整。

紀錄

RonKuo> 從 2015/06 開始,vTaiwan.org.tw 將編入創新創業政策會報「創業環境組」,仍由蔡玉玲政委辦公室及國發會法制協調中心委託辦理,為期一年,至 2016/06 為止。

au> 既有的虛擬世界調適案裡,中長期規劃(開放數位內容詮釋資料著作權之利用、網路公民參與法制化、跨境網路交易消費爭議處理機制、公私立高中職遠距教學等)是否持續交付公眾討論?

RonKuo> 是的,會持續。此外,資通安全辦公室也想將資訊安全管理法(公部門加密通訊方案、關鍵通訊架構業者應盡責任)納入公眾討論。

au> 主要是利益相關者的代表性問題。如果調適的法規仍以網路使用者為主體,則仍可循相同架構討論,但其他社會議題(如通姦除罪化)則不適合以線上諮詢作為初始群體。

Spri> 資訊安全管理法的利益相關者(資訊處室、電信業者)是在線上,但此議題技術門檻較高,不知問卷如何設計,才能促進討論?

au> 可參考 Regulation Room 的行車紀錄器相關討論串,先用立法方向、成本效益、實務問題發掘等開放式提問。

au> 此案的提案方是?

Spri> 最後主管機關可能是科技部,但提案方應為資通安全辦公室,實務問題交由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ICST)與資安科技研究所(CTTI)七天內回答,仍由 STLI 擔任編輯群及負責國際法制回應,預期四月上線初步討論。

au> 理解。另外,假設 vTaiwan 兼具「Virtual」與「Venture」功能,那「引入外籍人材、社會企業優先採購」兩案,是否也交付公眾討論?

RonKuo> 六月後會確定,目前是傾向一併放上來討論。此外,網路共享經濟模式的基礎環境調適,由於具有跨部會特性,所以未來傾向比照資安法的模式,以創創會報為提案方,再 tag 相關部會上來回答實務問題,並責成部會擬定草案。

au> 若有社群關注的創創相關議題,如基金補助計畫申請之簡化,如何形成提案?

RonKuo> 建議在野生官網 vTaiwan.tw 規劃一長期討論區,六月起由 NDC 專人定期處理工作組主動提出之議題,提到會報之後,再由會報提案,並指定相關部會循現有規則回應。

au> 六月之後,工作組聚會場地與主持團隊(帶領討論、彙傳、導播、文播),資策會科法所是否願意承接?

Cy> 技術上是可以學習,但是 III 畢竟有半官辦色彩,不確定參與者是否樂意由我們主導討論。

RonKuo> 不然我們拆開成兩份,場地一次 $10k、主持團隊一次 $10k,先編進六月後的預算裡。如果工作組覺得 III 場地適合就用,我也可以主持,如果覺得不適合,我們就補助社群在外聚會的場地與主持成本。

au> 好的,那就先維持「以網路使用者為主要利益相關者之先期諮詢平台」主軸,沿用現有的工作組聚會、建議規格書架構。

RonKuo> 我們也希望 2016/06 之後,仍然可以每月固定有這樣的活動,來持續檢視法規,成為數位環境相關決策的常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