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台北市議員談「議員投票指南」、「開放資料」會議紀錄
時間:2015-01-13 1315~1500
對象:台北市大安文山區議員辦公室
因議員有事先行離席,事後有再依會議記錄回饋意見,故分為兩個版本(議員版、共識版)
議員投票指南會議紀錄 2015/1/13 議員版
與談人: Kirby、Johnny、李柏鋒
會議紀錄
- 要求議會:議員提案的主提案人、副提案人要另外列出
- 要求議會:各委員會要有全程錄影紀錄 ,並且要有逐字稿會議紀錄 (速紀錄)
- 要求議會:
議員在議事廳簽到時間、簽退時間都要寫或者建立刷進、刷出系統時間,另外請假要寫請假理由 --> 議員在議事廳簽到時間要寫 - 原因:第3點 議員分享實務上的經驗,議員可能會進進出出,去處理其他事情,或是上個廁所 ; 也有可能5個案子,他對其中1個議案比較有意見他才表達,對剩下的案子比較沒有意見,所以她就先走了
- 要求議會:將會議紀錄分成2類,一類是按照時序的會議紀錄 ,一類是按照議員分類的會議紀錄
- 要求議會:列出議員提案、書面質詢、會議記錄、市政府報告案、市長報告的關鍵字 (e.g. 食安、大巨蛋。目前只有委員會的分類)
其他討論
- 出席率統計:若是議事杯葛要特別做註記和統計,例如某黨全體不出席。以整個會期為單位。但此法要解決小黨的問題。
- 發言文不對題:利用發言時間、次數、時間/次數 去做量化,挑出特別長、非正常值,做highlight;市民觀看做監督
- 質詢要怎麼造成實質上的政策改變:有些改變是間接的,例如用預算審查去做制衡。有些改變是長遠的,無法短時間內看出來。口頭質詢可以逼官員做出承諾或是不經意地揭露訊息讓全民監督。
- 政治獻金:
爭取候選人在選舉期間內就公布 --> 爭取候選人當屆的政治獻金就公佈 - 原因:第4點 議員認為選舉期間就要公布政治獻金實務上有困難,因為選舉期間,收支是一直在變動,到選舉前一天都在變動,但如果是要當屆公布那當然沒有問題,因為監察院本來就要求要在3月時公布
- 讓議員自己能夠編輯議員投票指南頁面
- 關於政治獻金:要求監察院可以公佈完整政治獻金的花費細目和捐款團體
- 要求議會:改進議會公報系統,現在的公報系統非常難抓取資料、公開原始資料打包下載
- 要求議會:
將議員的索取資料公開 --> 市府將議員的索取資料隔季或半年公開 - 原因:助理認為索取資料如果馬上公開的話,credit 有可能會被搶走,所以建議隔季或是半年再公開
議員投票指南會議紀錄 2015/1/13 共識版
與談人: Kirby、Johnny、李柏鋒
會議紀錄
- 要求議會:議員提案的主提案人、副提案人要另外列出
- 要求議會:各委員會要有全程錄影紀錄 ,並且要有逐字稿會議紀錄 (速紀錄)
- 要求議會:將會議紀錄分成2類,一類是按照時序的會議紀錄 ,一類是按照議員分類的會議紀錄
- 要求議會:列出議員提案、書面質詢、會議記錄、市政府報告案、市長報告的關鍵字 (e.g. 食安、大巨蛋。目前只有委員會的分類)
其他討論
- 出席率統計:若是議事杯葛要特別做註記和統計,例如某黨全體不出席。以整個會期為單位。但此法要解決小黨的問題。
- 發言文不對題:利用發言時間、次數、時間/次數 去做量化,挑出特別長、非正常值,做highlight;市民觀看做監督
- 質詢要怎麼造成實質上的政策改變:有些改變是間接的,例如用預算審查去做制衡。有些改變是長遠的,無法短時間內看出來。口頭質詢可以逼官員做出承諾或是不經意地揭露訊息讓全民監督。
- 政治獻金:爭取候選人當屆的政治獻金就公佈;另一個意見: 在選舉期間內就公布
- 讓議員自己能夠編輯議員投票指南頁面
- 關於政治獻金:要求監察院可以公佈完整政治獻金的花費細目和捐款團體
- 要求議會:改進議會公報系統,現在的公報系統非常難抓取資料、公開原始資料打包下載
- 要求議會:市府將議員的索取資料隔季或半年公開
- 要求議會:議員在議事廳簽到時間要寫;另一個意見: 議員在議事廳簽到時間、簽退時間都要寫或者建立刷進、刷出系統時間,另外請假要寫請假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