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6 vTaiwan 小松紀錄

地點:科法所會議室C

時間:2016年8月26日

參與人員:irving, jaclyn, au, zach, ron, cy, 映曦

部會人員:國發會、科技部

記錄:cy

1. 科技部: 全國科技會議問卷,目前討論議題設計為施政重點優先排序,各部會沒有回應的義務,因此不宜適用vTaiwan程序。

2. au: 希望可以在各級政府共用的常規平台「Join眾開講」討論,並且於全國科技會議大會明確呈現各管道(線下、線上)綜整後的意見。已轉介到國發會負責 join 平台的朋友。

3. vTaiwan專案的定位:以社群自行規劃的機制,處理數位法規,目前先集中在數位經濟相關議題,未來希望也能處理數位人權。其餘議題不在本平台討論。此外,vTaiwan為與社群協作的研究開發網站,負有探索新工具的任務(sli.do、pol.is等)。

4. FinTech 進入討論階段、線上直播階段時,應循往例找學者、專家諮詢。利益關係人盤點表中已經有幾位人選,社群參與者 jaclyn 也會推薦專家。

5. 九月小松開會時間/地點:每週五固定,地點仍在科法所,au 在歐洲時,由 zach 出席會議,充分蒐集意見。九月預計金管會監理沙盒和公司法英文名稱案將進入「第一階段」討論。au 會以準政委身分,促請部會於七天內回應vtaiwan.tw上面的提問。

6. zach: 進度上「Fintech監理沙盒」與「公司英文名稱登記」兩案,將會在8/30再次製作一份社群整合意見,並且公開到 slideshare & fb 上。

7. ron: 建議主管機關可對具代表性和需求性之特定對象加強宣傳,如:歐洲商會,而不是單純國內廠商。

8. irving: 對英文名稱案,提出以前處理domain name的保留制經驗,對於某些涉及公益不能登記。此精神與公司法第18條類似。

9. jaclyn: 建議主管機關公布在商業司登記的名稱才是對外正式名稱,其餘在國貿局等地方可當成別名使用,至於有著名商標混淆辨認的情況,則是回到商標法來處理。

10. au: 下階段可以討論技術上如何定義英文名稱,如:限定為大小寫各26個字母(US-ASCII),或容許西歐字元集(ISO/IEC 8859-15:1999。如果最後共識為建置「同名審查」系統,配套的重點是如何在不更動現有系統的前提下,自動介接公司登記系統到國貿局的系統(而非僅提供超連結),以免加重商業司的維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