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7 vTaiwan 跨部門資料運用線上諮詢會議共筆

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vtaiwan.tw/videos/687410691642300/

議程

https://vtaiwan.tw/

時間
18:30~19:00 報到
19:00~19:10 主持人開場、自我介紹
19:10~19:20 主持人議題說明
19:20~19:30 vTaiwan與女人迷#CodeforGender問卷結果
19:30~19:40 網路防護及申訴處理分享
19:40~20:50 交流討論
20:50~21:00 總結

主持人:謝長恩TMonk(g0v社群)

開場簡報

English: 

專家報告

iWin (https://i.win.org.tw/iWIN/)

專家提問

English: 

iWin

禁止表現:要區分平台業者還是使用者違反規定。如果是使用者違反使用法規,譬如說散布人獸交的照片,兒少法(46-1)相關規定,如果平台發現有人散布但未處理,平台則會受處罰,而散發照片的使用者,散步照片的行為就觸法,也會受罰。

林誠夏

婦女救援的草案:1.手段與目的有點失衡。2.目前的草案還有很多可以補充:譬如...「私密影像」的定義與「外流」需要被定義,否則解釋空間過大。

自曝於公的個人資料,像是參加遊行被拍照,像是自行公布在網路上,當這些資料被收集,是否侵害到個人核心權力(相對於言論自由),這個裁判要回到法院。

iWin

合宜拍照,上網分享照片不合宜。這個在目前的法律上無法處理,其實有很多情境噁能會超出法律的規範。

申請禁制令重要嗎?我不想走司法程序我只想把照片拿掉。

怎麼有效的處理照片下架?需要通知很多人,所以可能未來會有法律顧問公司協助通知。

補充婦援會服務分析資料

林誠夏

不合宜照片下架很耗費成本,使用禁制令這樣的急速處分,是否是適合的,是否用別種的罰則,也可以達到相同的效果。

雨蒼

脅迫行為在過往會被表達愛與關心的方式,但這樣的行為是否真能表達需要更多的深思。人與人的關係交流也是相當重要。

Tmonk

Womany侵害個人私密影像問卷調查結果: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Z0jVqVI2CwhSL8r_J9JerxQwKcSwEfv/view

Irvin

區塊鍊為例,未來會出現科學理論上不可能下架的情形,在法案上要怎麼進行。

無論這個法案是否通過,我們應該要考慮有一個專職單位來聯繫網路平台進行照片下架(例如美國的 CCRI 跟英國的 Revenge Porn Helpline )。

林誠夏

禁制令的濫/使用要特別處理。例如德國有一個案例是有人申請禁制令,懷疑有產品侵權的情況下,要求Amazon下架產品。由於下架產品是很大的成本,所以Amazon。由於下架產品是很大的成本,所以Amazon要求,若產品侵權願意賠償,若產品沒有侵權,則要申請人賠償這個成本。

Irvin

暗網的情況,幾乎是無法追查的來源,所以無法進一步管制與下架。政府在技術上有些無法處理的照片,可能成為法規的漏洞。

iwin

暗網的部分執行上目前確實無法處理。

現場意見分享

部會回應

主持人總結

線上網路留言摘要

網路留言原文(按時間順序)

逐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