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濱空間與農耕議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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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則報導開始:河濱發現都市農園!https://www.peopo.org/news/263453

以下初版內容的貢獻者:Jimmy Yen, chewei, 峻文, 子荳 

歡迎協作共筆

河濱空間,若部分作為市民農耕,要考量什麼呢?

要有人經營與維護

1.永和社大有實際經營的經驗:http://www.community-univ.org.tw/farm/

2.河濱空間目前主要是水利單位進行管理

3.或許可以想想,將都市農耕視為河濱公園的一種使用方式,比照類似的公共設施來作配置

目前永和社大是把菜園區規劃到園區對面,原本的區域規劃為原生水生植物復育保護區。河濱用地如上所說,屬於公有地,目前私自佔用種菜政府單位一段時間會無差別耕除一次。我想對公部門來說,管理是一個大問題。

要考量環境汙染、也要考量農耕肥料汙染河濱空間

以自己的經驗,要設為市民農園要謹慎考慮

1、是否有淹水氾濫的可能?

2、會不會有汙染疑慮?

板橋楠子溝旁也有人在種菜,那阿伯也是抱怨「公所及里長一段時間就會請人清除!」,另多個疑問是種菜的地方是否安全?土是否有不該有的東西?楠子溝的水能澆菜嗎?

如果需要科學上數據,取水、土送到農改場就可以驗了。河濱菜園每抄過隔天就會繼續復活,至於鳥類的棲地,有先作過生態調查了?

要考量河濱本身就是多元物種的棲地

台北鳥會曾做過基隆河岸全面調查。請參考這篇報導:https://www.peopo.org/news/259313

正是因為水利工程處計劃將那片蘆葦叢清除,我們錫口巡守隊約好明天和水工處現場會勘。前天我們去那裡預做沙盤推演,沒想到發現這片菜園!一片接著一片,十分隱秘,總面積恐怕不小於復建里的幸福農場,存在時間至少兩三年了。估計水工處目前並不知道這些菜園的存在。我們巡守隊反對清除河岸植物的原因,主要是從生態和景觀的角度。但大片菜園顯然也破壞了鳥類的棲地。

我不建議用農耕來切入生態,是可以作到,但非常容易作不到,生態的復原比不上再怎麼號稱友善農耕。園區內部的刻意種植物例如稻米或小米等等,全部都作為鳥類等食物,人全部都不取走。

要考量相關公務部門的角度

嗯嗯!選出適合的空間,不大幅影響既有的棲地環境,管理方式有實際方案的話,就蠻有機會成為普遍的政策

公部門有時候對於河灘空間的管理,並不是純然以水利計算為主,例如岸邊除草,比較是因為景觀觀瞻等因素,而必須要與步道或單車道一定距離內的範圍中,進行除草或是不得多元綠化

「河川區域種植規定」法規

詢問記錄

  • 2014/11/20 詢問台北市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案件主旨:(Case Subject) 河濱公園可部分規劃為都市園圃? 

    案件內容:(Case Content) 近來都市農耕(幸福農場)議題火熱,且獲得所有市長候選人正面回應。但許多鄰里苦無可耕用地,想請教,許多河濱公園(ex.迎風,大佳,觀山等...)均擁有大片空地,是否有可能部分規劃為園圃供市民認養種菜?需透過何種管道申請? 

    受理機關:(Handled by) 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回覆機關:(Response from) 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回覆日期:(Response Date) 2014/11/20 

    發文字號:(Issued Number) 103.11.20北市工水管字第10366137900號 

    處理情形:(Case Status)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有關您建議河濱公園可部分規劃為都市園圃案,本處說明如下:

    河濱公園係為行水區,如開放綠地耕種,恐有增設灌溉設施、搭設棚架或堆置工具等需求,但當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或超大豪雨特報,其警戒區域包含臺北地區時,依法又需進行全面撤離,管理上著實不容易,且耕種必須進行肥料施肥,亦恐影響水質造成污染。臺北市河濱公園大片的綠地,係提供民眾多功能使用,假日有許多民眾至此休閒遊憩,目前河濱公園規劃方向亦朝休閒、遊憩方向進行,如開放草地耕種,除了感觀不佳外,亦會減少遊憩得以使用之面積,經考量之下實不宜開放河濱綠地給民眾承租耕種,尚請 見諒。

    謝謝您的來電與指教,若您對本處回覆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承辦人:王薏婷

    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8186,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處長 陳世浩 敬上

  • 2014/12/08 詢問台北市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第二次答覆有部分較正面的回應: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有關您建議河濱公園可部分規劃為都市園圃案,本處說明如下:

    一、有關先前回覆語氣態度不佳,本處敬表歉意,爾後將加強承辦人禮貌教育,尚祈見諒。

    二、河濱公園內草地開放作為都市園圃,在考量水利法規定下,河川區域內在颱風警報或豪大雨須全面撤離問題,及肥料施肥,灌溉水直接排入河川會有水質汙染問題,不宜開放河濱綠地給民眾承租耕種。

    三、但您的建議立意良善,考量開放本市各社區有自己的農耕場地,得讓市民可體驗種植樂趣,並提升社區交流,本處會評估及規劃,研擬開放堤防堤內坡或堤階花臺作為市民農場之可行性,希透過良好之規劃,市民得體驗農耕亦可美化堤坡,達到雙贏的局面。

    謝謝您的來電與指教,若您對本處回覆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承辦人:王薏婷

    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8186,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處長 陳世浩 敬上

    回覆機關:(Response from) 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回覆日期:(Response Date) 2014/12/8 

    發文字號:(Issued Number) 103.12.08 北市工水管字第10366226400號

    具體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