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災害應變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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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災害現場

(1)現場管制與各個指揮站設置位置

      

      指揮站選定各災害考量面向不同

      地震 --依照INSARAG (國際搜索與救援諮詢小組)指南設置指揮站考量:

      

      

      

      

      

(2)資源(包括人、車、物資、設備、機具都算資源)管理

(3)交通/動線管理

(4)訊息管理

(5)救災人員身心照顧

(6)罹難/失蹤者協助

(7)災區的遺失物管理

2.災害應變中心

簡介:我國的災害應變系統(應該是EOC)除了事故現場指揮體系(Incident Command System,簡稱ICS,ICS是指事故現場的指揮系統,並非設置於應變中心的EOC)之外,另外在各鄉鎮市區公所/縣市政府/及中央政府設有三個層級的災害應變中心(Emergency Operations Center,簡稱EOC),主要負責跨領域/跨機關/跨層級的救災資源協調調度。

就我個人的理解,ICS有點像某一家連鎖餐廳(個人覺得並不像連鎖餐廳,反而比較像各各派出分公司),EOC有點像中央廚房(總公司)的概念,假設一個災害造成許多不同的災害現場,但是資源數量是固定的,則由EOC來判斷各個現場的需求優先順序以調度有限的資源。

在EOC開設期間,除了政府自有資源、開口合約及志願組織等資源之外,當這些資源都不夠的時候,可以啟動『徵調徵用徵購機制』,由縣市政府引用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對軍方編管的民間資源執行徵調徵用徵購的措施,在921、基隆的北二高大坍方的事件都有用到。

(1)系統管理

(2)指揮官:

(3)前進指揮所

(4)訊息發布

這次台南的地震,因為在後面幾天只剩單一災點,新聞中心可以設在現場,但若災點很多,且已成立災害應變中心,新聞由災害應變中心統一發布比較好。

(5)徵調徵用徵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