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者:工務局?副市長所主持的田園城市政策會議?
推動單位: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
施作模式:
現場照片:
KUO> 市政府這塊草地我會覺得算是是示範區,可用小綠籬來做造型,最好是有圖案的一小格一小格的。留給人走的路若不能用草皮也可以用碎石舖起來,也不用太寬。然後小綠籬所為起來的每個小區塊面積不用大,裡面種各式各樣的可食植物。不需要從種子種,而是找一個育苗場,種到長出一定的高度時再到現場種下去,減少空白的時間。至於每一小格子要種什麼,也最好講求英式花園的原則達到美學標準,只是用的材料是可食植物而已。
Sunny> 市府旁確實是屬於示範點,景觀勢必重要,但是安全的考慮更要多注意,照片裡看來,應該是透水磚砌的,四週的角太銳利了,危險啊!主管的單位是工務局,施工的觀念比較 “硬” 是可想而知,缺乏使用者的考量,是需要被提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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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園圃硬體討論:
2.「耕種者」與「園圃」應該同時籌備。菜園的設立與否、細節該如何做,希望還是以「耕種主體」來參與討論與共同決定,市府前廣場也應該是一樣的過程,耕種者社群與空間若可以同步有進展,由想要耕種的人來討論需要的空間樣式,會更到位。就這個角度來看,市府不應該在沒有需求的狀況下先規劃園圃,應該要雙向都有些進展,並且透過公開的園圃規劃工作坊、意見交流會議等等過程,來討論園圃的實務細節。
3.其實市府可以辦公開活動來討論,歸納出改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