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合一

最後編輯:2014-04-19 建立:2014-04-19 歷史紀錄

 

  • 減輕重複課稅的情形。
    • 如何定義「重複課稅」?那消費稅和所得稅算不算重複課稅?有很多現象都比兩稅合一更不合理,但大家似乎都能接受。若是同一個標的課兩次,才是比較明顯的重複課稅。(殷乃平)

 

  • 降低稅制對公司籌措財源方式影響。

 

  • 降低稅負,提高投資誘因。
    • 投資是否有提高?
    • 兩稅合一外國股東不適用。若國內有投資機會,國內人會先投資,所以「最後一塊錢」的投資應該是來自外國。(陳國樑)

 

  • 降低逃漏稅誘因。

 

  • 稅收損失太大。
  • 產生藉保留盈餘規避稅負之誘因。
  • 所得分配惡化。
    • 高度懷疑兩稅合一是造成所得分配惡化的原因之一:(陳國樑)
    • ™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資料,以九十五年度為例,年所得1千萬元以上的最高所得納稅戶,僅占全國總納稅單位的千分之1,但因其68.83%的全年所得係來自於股利。因股利所得所含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准予扣抵其綜合所得稅,即可享受186億元的扣抵稅額,占全國可扣抵稅額總額793億元的23%。
    • ™立法院預算中心依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96年度綜所稅統計專冊資料,最低5%所得組平均每戶僅有1,945元扣抵稅額,總扣抵稅額為5.22億元最高5%所得組平均每戶可享有19萬987 元扣抵稅額,總扣抵稅額512.93億元,占全部股利所得扣抵額比重達56.88%。換言之,全部股利所得扣抵稅額中近六成集中於約26萬戶金字塔頂端的高所得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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