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vTaiwan小黑客松
時間:2018-5-30 週三 19:30-21:30
地點:社會創新實驗中心 2F A9 會議室(地圖:https://goo.gl/maps/X65uN9PFXAo)
報名頁: https://vtaiwan.kktix.cc/events/6af6a30b
出席:
小蟹、雨蒼、Wendy、郁溏、子魚、Fiorella、Jen、人和、怡孜
請假區:
Wifi: PDIS_Public_5G/ji394pdis
前情提要
預定流程
19:00-19:30 報到
19:30-20:00 開場、自我介紹、sync公部門進度、當週提案說明、現場提案
20:00-21:00 討論&hacking
21:00-21:30 成果分享&決定下週主持人
目前vTaiwan上的案子進度報告
跨部門資料交換案的焦點座談:國發會想辦在國發會
非公務員兩場會有直播、公務員的會有一場直播。
- 公務員那場希望會有逐字稿,可以匿名,但希望有單位
- 逐字稿可以提供參與者十天的時間修改
Wendy:如果能夠知道單位可以大概知道發言的脈絡
雨蒼:能夠先知道焦點座談的議題框架和脈絡需求嗎?
郁溏:問到會儘快提供給大家
子魚:整理上次結論再寄給國巨
提案區 & 會議記錄合體(請提案人自行補充詳情)
- 「違反本人意願散布身體私密影像」,或稱 NCII(Nonconsensual Intimate Images)討論。
- 最近類似立法草案:
- 政院版「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51450566-1d51-40ee-a9c2-d1a484d24a8b
- 國民黨「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 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AID=18&kw=&TY=1,19,20,21,22&sd=2017-01-19&ed=2018-01-19&total=255&NCLID=37.00&lsid=
- 民進黨「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 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_print.aspx?NID=152469.00
- 民間團體婦援會草案版本(未公開)
- 數位通傳法:
-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65a484d3-87ea-4107-91b9-f9591657f7cd
- 原本的想法:等數位通傳法
- 現代婦女基金會訪談(雨蒼)
- https://hackmd.io/4Qz1QEMIS_C6BL0RrQiX8g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m1_NlebKdnP4GPWWjpLqrZXhD_6Sis8/view?usp=sharing
- 雨蒼-議題現象的成因:性別不平等&權力控制
- 從教育角度的做法:
- 建立人跟人之間平等健康交往的文化(?)
- 從法律角度的做法:
- 禁制令
- 例如:糾纏行為防治法草案第三條
- 本法所稱糾纏行為,指基於對特定人之愛戀、喜好或怨恨,對該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該本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反覆或持續為下列行為,使心生厭惡或畏怖:
- 一、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或其他方法,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他人行蹤或活動。
- 二、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他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場所。
- 三、撥打無聲電話,或經拒絕後仍撥打電話、傳真或傳送電子訊息。
- 四、要求約會、聯絡或其他追求行為。
- 五、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 六、告知或出示有害個人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 七、濫用他人之個人資料,或未經同意代其訂購貨品或服務。
- 糾纏行為防治法<<-->>台權會擔心可能會被拿來在社運的時候拿來使用
- 假處分
- 搜索、銷毀檔案
- 請服務業者下架(刪除?)資料<<-->>與言論自由的衝突
- 救濟管道
- 建議訪談對象:勵馨、展翅
- 既然都已經有這麼多草案&已經到了立法階段,vTaiwan可以採取的行動是?
- 遊說現有的草案版本,把vTaiwan之前的意見徵集放到草案裡?
- 感覺是我們要去找他們而不是他們要「來」vTaiwan
- 下一步?
- 盤點各版本草案和vTaiwan搜集意見的內容異同
- 把現有草案放在vTaiwan讓公民給意見
- 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仔魚
- 草案:https://www.ey.gov.tw/Page/AE106A22FAE592FD/544daad3-5b4b-42d4-816b-c712fa410fbf
- 1. 自動駕駛的公共道路實地測試必須讓其他用路人都有預見的可能,如於特定範圍內的某時段測試。
- 2. 自駕車於完成封閉場域內驗證後,始得依一定程序申請牌照後上路測試。建議明定自駕車定義範圍與擬定統一驗證標準,讓申請者可以遵循,並僅限於一般平面道路申請特定路線進行仿真測試為宜。
- 3. 自駕車技術要先有測試場域,如於偏鄉、觀光景點或離島區域開始測試。再參考國外法規,並考量台灣各級道路交通狀況,以明確建立標準跟準則。
- Pol.is:https://pol.is/9rfmczeith
- Join: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908bb9cc-da59-4fae-8d3b-0cb22e4cbd78
- 跨部門資料交換後續
- 讀書會/Peace
- 民主治理:公共行政與民主政治的制度性調和(雨蒼正在讀)
- vTaiwan
跳坑區
- 本週主持人(週日前開共筆、貼FB、slack、hackfoldr):
- 開KKTIX、貼FB、slack:
- 聯絡國巨要求資料:
- hackpad共筆:
- 小松直播:
- 晚餐:
下週小松預定討論內容
- 主持人:
功德箱收支
文字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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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蒼:補充脈絡)
(男性可悲劣根性,讓傷害更擴大,希望透過此方式挽回女孩的心,彼此要脅接下來的性關係。男女文化交往並無好的認知,男性陷入如何追女生,心機女違反性自主意願,因此需要好好討論從曖昧到交往到性行為同意,若文化沒有建立,直接立這個法,卻沒有建立此文化,可能是一個問題。
要建立彼此尊重的文化(不一定男女間),需要在尊重對方身體自主下互動與追求。
法的部分有談一些細節,反糾纏法有一些樣態可以使用,有些人會受到騷擾,他們會提到若被封鎖會更可怕,陷入的狀況下會更麻煩。
有人提議禁制令或假處分,當事人去檢舉後可以快速建立檔案,強制搜索人家並把檔案銷毀是方式之一,或把帳號或平台下架,可以有法可依。但還是會有言論自由心態風險,iwins(音譯)
有一些風險,可能會貼裸照或其他的東西,在沒有法院判斷下做事,是會有風險的。
檢察官提出法院要做二次向檢察官提出法院要做二次確定才知道能不能做這件事,事情搜索完銷毀的強度是更高的。
像救濟手段也是要討論的問題。
有推薦可以訪談有推薦可以訪談的是勵馨、展翅(,是對於性別彼此間要如何來往不知道如何做,因此出現佔有或霸凌的狀況。
也可以考慮CEDAW,他們有提到翻譯加拿大法律可以參考。反糾纏法台權會也有疑慮,他們會覺得可以告警察糾纏,因為會覺得是政府擴權的說法,也就是條文濫用。
糾纏行為定義?(Avross念反糾纏法第三條)
這件事情上他們有分工,他們專門處理18歲以上,很多關於散播裸照行為,帶來很多困擾與透明度,看是否有什麼可以倡議,但有幾個團體在分工。
Jen:他們覺得要從基礎教育做起,所以有一些想像。
與蒼:他們有幾個樣態,但主要是針對禁制令,像是糾纏行為也有禁制令。
Avross:女性等等是防範於未然,法律在那是有宣示性跟教育性在,這個法的執行有關性別意識,像是禁制令等等,有這麼多草案可以參考,大家有興趣的部分,可以綜整,去蕪存菁,但這樣變成是第五個草案。
Jen:如果要討論ncii應該要放在散佈私密影像。
A:會疊床架屋,不是一個好方向。
Jen:看有哪一個草案有提到增加,才不會疊床架屋。
A:像有討論禁制令哪裡有缺漏,但我們沒有討論,所以無法提供意見,但因為我是研究者,只能形而上討論。
Jen:找他們一起討論?
A:基金會要生存,要努力為自己發聲。
與蒼:可以在募款餐會上。
魚:可以先問,說不定他們很歡迎,不一定只為了募款。
(以下不紀錄)Avross強調網路不穩斷線哦 ^__^
人和:討論的東西如何影響立法?政委可以餐與或者是跟vtaiwan合作?是否會因為我們的平台而因此調整他們的內容?如果之前有立場了,會不會因為vTaiwan有立場而不參加?即使願意來,能否改變?由下往上無法出現改變,但卻是vTaiwan的傳統方式,我們的重點是照片隱私在草案裡面有提到,所以看能否加入草案中,但是否願意放是未知,這是vTaiawn方式。
a:以蒐集來的東西見現有版本的團體,看有無人願意來?
人和:vtaiwan的程序蒐集完有意見,現在提案單位不是民間單位,精神上是我們影響草案內容,可能不是在徵集意見。
a:如何呈現?
人和:有草案問可否加入。
魚:現在已經到立法階段了。
a:這個案子沒有主管機關。
人和:現在是有徵集意見,我們該如何找草案立法?
a:之前有部會從政府出發。
與蒼:利用au說服羅政委(以這個案子來說)
人和:跟我們比較近是指政委的權力。
a:跟立委比較近的就是民間。糾纏行為法丟出後,還可以再修改嗎?
與蒼:頂多是由尤美女補充內容。
(....)
與蒼:要要做的事情是議題釐清,確定有沒有涵攝進去?看要在婦聯會修正?先找羅政委了解有無意願。
a:請邑軒問羅政委的意思。他有丟糾纏行為法給我,但我不知道他的意思。
(....)
魚:可以對照看一下,說不定這幾個法條都有涵攝到,所以可以先盤點。但有趣的是,立法院先有草案的話,vtaiwan有什麼地方可以加入嗎?
a:第二條是夠充足的,像是假處份或草案缺乏不少,網路皮台視先行移除該資訊,但沒有實現,這件事情是很重要的,草案的問題在這裡。
魚:有蒐集到這塊的意見嗎?
a:有限定男生乳頭,但是沒有寫到,所以不好。個人解讀定義是好的(第二條),但後續警察與司法人員就假處份執行等等,婦援會很強調,但我沒有經驗,所以無法提供,沒有給散佈的人救濟空間,這是我快速看到需要檢討的部分。像糾纏法跟nicc比較無關,所以比較沒有辦法提供意見。
人和:應該要有社群的提案者,know how要提出;第二,要確定提案單位,否則獨立提案者會死在這裡,也就是可以有甚麼協助;第三:vTAIWAN是法案提出前的討論,與這個案子是法案提出後的討論,變成在法律程序上的意見,這兩個方式的意義與程序不同,我在這個討論中沒有辦法理解。請與蒼就立法單位能否推進一步,應該把某個意見跟法案討論,都是要在法案前完成,這個是我的初步意見。
可能先跟立法者確定,看能否接手。
與蒼:要小心不要讓人覺得唐鳳擴權到立法院(這很重要)
人和:法案提案單位中的溝通管道不只國發會,也就是並沒有真正追蹤,5這個要檢討,但是對提案者來講負擔太多。
魚兒:5月多提的草案,所以先連絡看看。沙盒案也是類似的情況,VTAIWAN有討論很久。
A:立委有參加VTAIWAN,但仍然提自己的。
魚兒:為何要公開是因為助理在網路找資料時,也許有用到,所以不用太灰心。
人和:希望大家幫忙推薦書,因為我只是社群,其他都不是我的專長。
魚兒:下周繼續follow這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