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Money, Public Code: 為什麼用人民納稅錢所建立的軟體與資訊系統,卻沒有以自由軟體授權公開釋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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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0 22:28 – 22:31 | r1749 – r1764 | |
顯示 diff- Public Code: 為什麼用人民納稅錢所建立的軟體與資訊系統,卻沒有以自由軟體授權公開釋出呢?
+ Public Money, Public Code: 為什麼用人民納稅錢所建立的軟體與資訊系統,卻沒有以自由軟體授權公開釋出呢?
https://publiccode.asia/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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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Europe
https://vimeo.com/232524527
+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uVUzg6x2y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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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14 12:46 – 12:53 | r1660 – r17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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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機制: https://issuu.com/pdis.tw/docs/digi___________________v4.8/24
*討論逐字稿: https://sayit.pdis.nat.gov.tw/2017-08-09-digi%E6%95%B8%E4%BD%8D%E5%9C%8B%E5%AE%B6%E5%88%86%E7%B5%84%E6%8E%A8%E5%8B%95%E6%9C%83%E8%AD%B0
+
+ 無紙化政府,也許可以考慮也 open source 。參考這一篇---將政府的表格搬到網上 (https://wanqu.co/a/6252/2018-02-26-what-i-learned-in-two-years-of-moving-government-forms-online.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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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11 10:50 | r16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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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10 12:16 – 12:30 | r1587 – r16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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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政府委託的網站或軟體,其維護也是由同一公司或再外包給其他公司維護,若開源後,除了原有協力廠商之外,可多一個管道:由社群維護,發揮其更大的剩餘價值。
*b. 經2017/18跨年松的討論,很多人覺得政府對於開源態度是拒絕,很大的理由是因為開源會導致駭客攻擊,或是開源會增加官方業務,其中以駭客攻擊為最大考慮點。我方的說法為開源不能避免攻擊,但原有或現有封閉方案也無法避免,開源專案可以讓社群或愛好者可以在第一時間更新,可以減少受攻擊的時間。
- *AU: 開源有機會參與國際標準
+ *AU: 開源有機會參與制定國際標準,OpenData在台灣主要增加既有服務的價值,有創新,但主要為增加公民參與政策的便利,並銜接國際標準,有機會還能參與制定國際標準。
*開源對人民有什麼好處?
(23 行未修改)
*b. 由於是法律,故需考慮到目前修改後的版本適用對象,
*c. 若要全部政府機關一律適用,則很可能因為思考不周而碰到各種狀況,最終恐怕會導致失去原本開源理念或開源的好處,進而失去人們對於開源的信任感。
- *
*
+
+ OpenAPI:
+ 民間案例:KK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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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10 11:48 – 11:48 | r1574 – r15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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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國發會目前有類似的規範,
- 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https://www.slideshare.net/autang/ss-77881578
+ 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特定的)API,反而是一種(針對API的)文件編寫準則,https://www.slideshare.net/autang/ss-77881578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沒壓力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另外,NASA(美國太空總署,每年有來自聯邦政府的諸多預算)也有許多開源專案 ( https://code.nasa.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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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10 11:44 – 11:45 | r1553 – r15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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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政府委託的網站或軟體,其維護也是由同一公司或再外包給其他公司維護,若開源後,除了原有協力廠商之外,可多一個管道:由社群維護,發揮其更大的剩餘價值。
*b. 經2017/18跨年松的討論,很多人覺得政府對於開源態度是拒絕,很大的理由是因為開源會導致駭客攻擊,或是開源會增加官方業務,其中以駭客攻擊為最大考慮點。我方的說法為開源不能避免攻擊,但原有或現有封閉方案也無法避免,開源專案可以讓社群或愛好者可以在第一時間更新,可以減少受攻擊的時間。
+ *AU: 開源有機會參與國際標準
*開源對人民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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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10 11:28 – 11:43 | r1447 – r15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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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
+ * DIGI⁺ 的論述:
+ *Open Source 部份 https://www.digi.ey.gov.tw/WaterFall.aspx?n=920FAE6D6C20B1A5&sms=36A0BB334ECB4011
+ *Open API 部份 https://www.digi.ey.gov.tw/WaterFall.aspx?n=4345D662AD61BF79&sms=36A0BB334ECB4011
+ *
*a. 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Lisa:政府委託的網站或軟體,其維護也是由同一公司或再外包給其他公司維護,若開源後,除了原有協力廠商之外,可多一個管道:由社群維護,發揮其更大的剩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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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方向:A.修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 ?B.以行政命令要求在採購條約中增列?
+ * https://talk.pdis.nat.gov.tw/t/openapi/17/6
+ *有1060713版的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參考了 OAS3 和 SPDX 兩個主要的精神。source:
+ *http://www1.pcc.gov.tw/pccap2/BIZSfront/MenuContent.do?site=002&bid=BIZS_C09804055
+ *推廣機制: https://issuu.com/pdis.tw/docs/digi___________________v4.8/24
+ *討論逐字稿: https://sayit.pdis.nat.gov.tw/2017-08-09-digi%E6%95%B8%E4%BD%8D%E5%9C%8B%E5%AE%B6%E5%88%86%E7%B5%84%E6%8E%A8%E5%8B%95%E6%9C%83%E8%AD%B0
+
+ *
*a. 修法:在社群及大眾推廣,凝聚足夠的認同後,再向個立委遊說(遊說法簡介簡報)修改法條
*i. 目前現有法規是否有類似法條?
(11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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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3 13:38 – 13:45 | r1339 – r14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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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
*a. 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b. 經2017/18跨年松的討論,很多人覺得政府對於開源態度是拒絕,很大的理由是因為開源會導致駭客攻擊或
+ *==> Lisa:政府委託的網站或軟體,其維護也是由同一公司或再外包給其他公司維護,若開源後,除了原有協力廠商之外,可多一個管道:由社群維護,發揮其更大的剩餘價值。
+ *b. 經2017/18跨年松的討論,很多人覺得政府對於開源態度是拒絕,很大的理由是因為開源會導致駭客攻擊,或是開源會增加官方業務,其中以駭客攻擊為最大考慮點。我方的說法為開源不能避免攻擊,但原有或現有封閉方案也無法避免,開源專案可以讓社群或愛好者可以在第一時間更新,可以減少受攻擊的時間。
*開源對人民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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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3 10:40 – 11:15 | r936 – r13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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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ubliccode.asia/zh_tw/
- 我參與的社群:FOSSASIA (http://fossasia.org) 除了積極貢獻並推廣open source project之外,目前也希望更多social tech領域的群眾一同貢獻並分享,其中一項為響應歐洲自由軟體基金會(FSFE)發起的Public Code(http://publiccode.eu) 的專案。
+ 我參與的社群:FOSSASIA (http://fossasia.org) 除了積極貢獻並推廣open source project (FOSSASIA · GitHub)之外,目前也希望更多social tech領域的群眾一同貢獻並分享,其中一項為響應歐洲自由軟體基金會(FSFE)發起的Public Code(http://publiccode.eu) 的專案,並希望推廣至亞洲各國: Public Money, Public Code.。
+ 推廣影片:目前有英文、中文及諸多歐洲語言,
+ Public Money? Public Code!
+ by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Europe
https://vimeo.com/232524527
+
+ *
台灣法律系統為大陸法系,相較於英國等海洋法系的差異為:大陸法系法條必須非常詳細,海洋法系先提出原則,再用眾多的判例或例外來補全法條中所缺少的部分。
R: 國發會目前有類似的規範,
- 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 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https://www.slideshare.net/autang/ss-77881578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沒壓力
-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另外,NASA也有許多開源專案 ( https://code.nasa.gov ),
+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另外,NASA(美國太空總署,每年有來自聯邦政府的諸多預算)也有許多開源專案 ( https://code.nasa.gov ),
*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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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國防單位是否需要開源?
-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
+ *a. 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b. 經2017/18跨年松的討論,很多人覺得政府對於開源態度是拒絕,很大的理由是因為開源會導致駭客攻擊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開源對人民有什麼好處?
+ *a. 以軟體工程師來說,開源能夠讓大家更容易監督政府網站及軟體的品質,
+ *b. 對剛接觸電腦科學或想學習程式寫作的初學者來說,政府開源可以變成學生或初學者學習的範本,相較於民間眾多學習工具,政府網站或行動工具的軟體(mobile app)開源絕對是值得學習的方法之一。
+ *c. 對其他非電腦專長領域的人:除了有多一項學習管道之外,另外可以清楚知道政府對於資訊安全的把握度
+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及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目前方向:A.修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 ?B.以行政命令要求在採購條約中增列?
- *a. 修法:
- *i. 目前現有法規是否有類似法條?經口頭詢問:沒有。建議再多方查詢並查明
- *ii. 法律是否需要更改?
+ *a. 修法:在社群及大眾推廣,凝聚足夠的認同後,再向個立委遊說(遊說法簡介簡報)修改法條
+ *i. 目前現有法規是否有類似法條?
+ *a. 經口頭詢問:沒有。建議再多方查詢並查明
+ *ii. 法律是否需要更改?
+ *a. 我並非法律專業,是否需要修改無法建議。
+ *iii. 時間。
+ *a. 凝聚共識需要時間,修法需要更多時間,以目前來說,採購法並非各方關注焦點,
+ *ix. 適用性。
+ *a. 初步想法是:排除機密採購及高科技具有國家競爭力的軟體技術,需另外討論其開放範圍,除此之外政府機關所有軟體或網站一律開源。
+ *b. 由於是法律,故需考慮到目前修改後的版本適用對象,
+ *c. 若要全部政府機關一律適用,則很可能因為思考不周而碰到各種狀況,最終恐怕會導致失去原本開源理念或開源的好處,進而失去人們對於開源的信任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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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3 10:40 | r9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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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3 10:35 – 10:40 | r860 – r9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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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目前方向:A.修法(採購法)?B.以行政命令要求在採購條約中增列?
+ *目前方向:A.修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 ?B.以行政命令要求在採購條約中增列?
+ *a. 修法:
+ *i. 目前現有法規是否有類似法條?經口頭詢問:沒有。建議再多方查詢並查明
+ *ii. 法律是否需要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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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3 10:35 | r8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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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3 10:35 – 10:35 | r844 – r858 | |
顯示 diff(25 行未修改)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目前論點:以修法(採購法)?或是以行政命令要求在採購條約中增列?
+ *目前方向:A.修法(採購法)?B.以行政命令要求在採購條約中增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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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3 08:24 – 08:59 | r799 – r8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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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沒壓力
-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另外,NASA也有許多開源專案 ( https://code.nasa.gov ),
*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9 行未修改)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目前論點:
+ *目前論點:以修法(採購法)?或是以行政命令要求在採購條約中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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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1 – 19:03 | r782 – r7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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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source ?還是他們家 framework 的 source ?
- *還有怎麼確定跑的ㄅㄢ
+ *還有怎麼確定跑的版本和開源的版本相同?(FSF 和 au 都提過的 freedom 0)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8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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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1 | r7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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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目前論點
+ *目前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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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1 | r780 | |
顯示 diff(15 行未修改)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source ?還是他們家 framework 的 source ?
- *還有怎麼確定ㄆㄠ
+ *還有怎麼確定跑的ㄅㄢ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8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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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1 | r7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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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目前論
+ *目前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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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1 | r778 | |
顯示 diff(15 行未修改)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source ?還是他們家 framework 的 source ?
- *還有怎麼確定
+ *還有怎麼確定ㄆㄠ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8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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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1 | r7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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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目前
+ *目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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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19:01 | r758 – r776 | |
顯示 diff(14 行未修改)
*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source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source ?還是他們家 framework 的 source ?
+ *還有怎麼確定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8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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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757 | |
顯示 diff(10 行未修改)
R: 國發會目前有類似的規範,
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沒壓ㄌㄧ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沒壓力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12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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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756 | |
顯示 diff(14 行未修改)
*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source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source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8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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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755 | |
顯示 diff(10 行未修改)
R: 國發會目前有類似的規範,
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沒壓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沒壓ㄌㄧ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12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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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7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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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source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8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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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753 | |
顯示 diff(10 行未修改)
R: 國發會目前有類似的規範,
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沒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沒壓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12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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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7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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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8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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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751 | |
顯示 diff(10 行未修改)
R: 國發會目前有類似的規範,
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沒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12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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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750 | |
顯示 diff(14 行未修改)
*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佔的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站的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8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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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19:00 | r748 – r749 | |
顯示 diff(10 行未修改)
R: 國發會目前有類似的規範,
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單位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12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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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19:00 | r746 – r7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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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ㄉㄜ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的佔的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8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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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745 | |
顯示 diff(10 行未修改)
R: 國發會目前有類似的規範,
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直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執行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12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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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7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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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ㄉㄜ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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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直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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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那 n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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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國發會目前有類似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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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機ㄘㄥ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基層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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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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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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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機詞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機ㄘㄥ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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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
+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放出ㄋ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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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機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機詞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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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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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機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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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或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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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ㄑ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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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來如果一個公司用自家的 framework 做了 n 個站,該ㄎ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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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ㄑㄧ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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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ㄑㄧ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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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工程師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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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長官,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府長官,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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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政長官,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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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長官,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各級長官,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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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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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ek4長官,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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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e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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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7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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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長官,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e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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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19:00 | r703 – r7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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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6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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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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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6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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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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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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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19:00 | r688 – r6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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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6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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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在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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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6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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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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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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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6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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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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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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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6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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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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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6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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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XD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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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9:00 | r6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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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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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19:00 | r649 – r6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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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放出 patch 過的 wordpress 而不是按本來的開源精神 merge 回 upstream 。
+ *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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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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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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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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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ㄓ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直接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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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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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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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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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ㄓ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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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是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7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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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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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法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7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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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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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
+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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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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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法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方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7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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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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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 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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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18:59 | r635 – r6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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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法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7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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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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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
+ * 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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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33 | |
顯示 diff(13 行未修改)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ㄈ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放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7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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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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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 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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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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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ㄈ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7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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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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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
+ * 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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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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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開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7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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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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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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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但無用的)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7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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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26 | |
顯示 diff(22 行未修改)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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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那最省事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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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資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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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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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18:59 | r617 – r6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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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工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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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ress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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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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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ㄈㄨ法人機關?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府法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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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p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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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12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法人機關?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政ㄈㄨ法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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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11 | |
顯示 diff(13 行未修改)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ord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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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10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鳳法人機關?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法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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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09 | |
顯示 diff(13 行未修改)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w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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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08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法人機關?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鳳法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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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07 | |
顯示 diff(13 行未修改)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了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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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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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琺法人機關?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法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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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05 | |
顯示 diff(13 行未修改)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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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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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ㄈㄚ法人機關?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琺法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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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03 | |
顯示 diff(13 行未修改)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atch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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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602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法人機關?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ㄈㄚ法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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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18:59 | r592 – r6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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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若 p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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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18:59 | r590 – r591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法人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法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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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589 | |
顯示 diff(13 行未修改)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那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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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18:59 | r587 – r588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個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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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18:59 | r585 – r5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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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放」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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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584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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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5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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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ㄧ」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要開」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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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582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個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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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5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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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只規定「一定ㄧ」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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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9 | r580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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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8 – 18:59 | r568 – r5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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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我剛
+ *我該我剛想到的問題是,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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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8 | r567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ㄕ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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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8 | r566 | |
顯示 diff(13 行未修改)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我該
+ *我該我剛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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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8 – 18:58 | r563 – r565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還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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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8 | r562 | |
顯示 diff(13 行未修改)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
+ *我該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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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8 – 18:58 | r556 – r561 | |
顯示 diff(21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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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8 | r555 | |
顯示 diff(13 行未修改)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嗨~ XD
+ *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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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8 – 18:58 | r548 – r554 | |
顯示 diff(20 行未修改)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 *
+ *主要說服對象:政府,數位政委(唐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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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57 – 18:57 | r541 – r5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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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長官,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 *嗨~ XD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6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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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8:36 – 18:57 | r146 – r5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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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vimeo.com/2325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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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法律系統為大陸法系,相較於英國等海洋法系的差異為:大陸法系法條必須非常詳細,海洋法系先提出原則,再用眾多的判例或例外來補全法條中所缺少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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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國發會目前有類似的規範,
+ 小方:唐鳳推廣OpenAPI,其內容並非是API,反而是一種文件編寫準則,
+ Lisa:目前推廣open source最大的難處在長官,
+ caasi: 開源軟體所製作的內容是否需要開放?像是wordpress製作的網站,但本身有修改一些部分,該修改的部分是否需回饋回wordpress的mainstream?或是用framework統一製作的網站,是否需開放framework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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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權人?政府的角色?
+ *a. 政府協助的專案(例如贊助學校發展高科技,產出為政府還是研究單位?)
+ *b. 國防單位是否需要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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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源對政府有什麼好處?經濟價值是對政府單位推廣最有利的方法,像當初推廣OpenData時就用opendata有xx元的產值,但open source能否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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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6:57 – 17:04 | r24 – r145 | |
顯示 diff(2 行未修改)
https://publiccode.asia/zh_tw/
- 我參與
+ 我參與的社群:FOSSASIA (http://fossasia.org) 除了積極貢獻並推廣open source project之外,目前也希望更多social tech領域的群眾一同貢獻並分享,其中一項為響應歐洲自由軟體基金會(FSFE)發起的Public Code(http://publiccode.eu) 的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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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vimeo.com/2325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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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6:57 | r23 | |
顯示 diff(5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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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6:55 – 16:57 | r1 – r22 | |
顯示 diff- Untitled
+ Public Code: 為什麼用人民納稅錢所建立的軟體與資訊系統,卻沒有以自由軟體授權公開釋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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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publiccode.asia/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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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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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31 16:53 | r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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