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空餘屋議題

最後編輯:2018-06-09 建立:2015-11-05 歷史紀錄

 

  • CHE L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新建餘屋(待售)住宅
    • http://pip.moi.gov.tw/V2/E/SCRE0104.aspx
  • 「研擬獎勵屋主釋出空餘屋作為住宅使用之可行性」委託服務案 2012
    • http://pip.moi.gov.tw/Upload/sys/study/779.pdf
  • 空餘屋轉作社會住宅可行性之研究 2012
    • https://www.grb.gov.tw/search/planDetail?id=2549759&docId=387837
    • 摘要:近年房價高漲已成為民怨之首,人民買不起房,租屋市場也未臻健全。政府為實現居住正義,特別在住宅政策中推動辦理社會住宅,由政府直接興建或獎勵民間興建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然而當前政府部門尚欠缺資金與土地興建足夠的社會住宅,民間業者也缺乏興建意願,造成社會住宅供給的困境。 另一方面,根據99年臺閩地區住宅及人口普查結果,無人經常居住且未供其他用途之空閑住宅計有156萬宅,比率高達19.3%,這些閒置住宅非但未能以量制價壓抑房價,而且因排擠效應造成資源嚴重浪費。 因此本研究擬探討如何將有效空餘屋導入租屋市場提供作為社會住宅使用,落實整體住宅政策以實現居住正義。
  • 以水費帳單來判斷是否為空屋,是否違反個資法?
    kiang就只能用統計資料形式呈現吧,這會需要法規,像是低度用電資料就是有法律明文規定才會被要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