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油事件資訊整理
編輯歷史
| 時間 | 作者 | 版本 |
|---|---|---|
| 2015-01-11 01:12 – 01:22 | r153 – r179 | |
顯示 diff(3 行未修改)
這是單一網友製作的研究報告,他本身從事進出口貿易,加上熟悉日語,所以在議題發燒的同時依據所知製作了這些內容。據說內容也有提供給民意代表(也許是立委?),只是民意代表並未有進一步的行動,所以在我主動接觸後提供了這些資料。研究報告是一般的 Word 格式,我只是將內容複製、貼上到這兒來,希望能夠有更進一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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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文件放在 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id=0BzG4NH1Ti5o1d2FCTXNBSXlHY1E
+ 本文相關內容皆以 CC0 釋出,歡迎各種應用
日本豬油疑點精簡版
(21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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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10 14:21 – 15:56 | r74 – r1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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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文件來自 ptt 網友,將它整理到這兒,希望能夠用更好的方式去呈現來突顯問題,讓相關法規能夠確實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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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單一網友製作的研究報告,他本身從事進出口貿易,加上熟悉日語,所以在議題發燒的同時依據所知製作了這些內容。據說內容也有提供給民意代表(也許是立委?),只是民意代表並未有進一步的行動,所以在我主動接觸後提供了這些資料。研究報告是一般的 Word 格式,我只是將內容複製、貼上到這兒來,希望能夠有更進一步的討論。
日本豬油疑點精簡版
(10 行未修改)
*即使相信這些報告。這些粗油的酸價檢驗值有5份酸價2.7,2份酸價是2.3。它們的檢驗品項是寫「Lard」,不論是CODEX或是CNS對於「Lard」的標準都是1.3,也就是這些油品都不合格,那麼不合格的油品(可能酸敗),為何可以精煉之後再進入食品鏈(人造奶油、酥油)?特別是人造奶油明訂必須使用「食用油脂」,試問這些酸價如此之高(這還是廠商自送自驗)的油算是「食用油脂」?
*頂新為了跟大幸福殺價所驗的品項可以抓出越南豬油是劣油,那麼食藥署願不願意用這些項目來檢驗日本進口豬油?
-
- 日本豬油疑問
-
- 要深入追查這個問題,必須從日本財務省關稅局的貿易統計著手。首先,我們要先建立一個觀念:國際貿易的分類一般都是使用WCO制定的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簡稱HS)。可是這不代表在各國在各別進出口的編碼與限制都是一樣。
-
- 我們舉台灣為例。台灣進出口使用同樣的分類編號。比如進出口豬油都是在1501這個分類底下,而且我們的豬油分類就是只有15010000002。不管酸價是多少也不管是不是食用級,只要是豬油就是15010000002。可是日本不是這樣。以下是日本對於15類別的進口與出口分類:
-
- http://www.customs.go.jp/tariff/2014_4/data/j_15.htm
- http://www.customs.go.jp/yusyutu/2014/data/e201401j_15.htm
-
- 兩者相比之下,我們會發現日本在進口時會特別強調酸價是否大於1.3。這個1.3剛好也是台灣食用豬脂的酸價上限。簡單來說,日本在進口時會區分是否可食用,兩者適用的關稅也不相同。但在出口時則不予區分。這種情況不是只有出現在豬油,其他油種也是如此。
-
- 不過日本的豬油油脂標準,酸價遠較1.3為低:
- http://www.maff.go.jp/j/kokuji_tuti/kokuji/pdf/k0001430.pdf
-
- 那麼這時我們就會產生疑問,如果日本出口時不予以區分。特別是進到台灣的豬油又只有一種編號,那麼這個油到底品質如何?是否能食用?在南僑事件已經向社會大眾展示了目前的報驗制度有多可笑,所以這實際上是廠商自主管理的問題(簡單來說自我要求)。但是台灣廠商有多少良心?我們要如何從貿易統計數字上來判斷?
-
- 台灣從日本進口豬油的歷史其實不長。我們從關務署可以查到資料。
- https://portal.sw.nat.gov.tw/APGA/GA03
-
- 每個國家之前有一個編號,比如台灣是106,泰國是111,香港是108。這是統計國名符號表:
- http://www.customs.go.jp/toukei/sankou/dgorder/a1.htm
-
- 我們無從得知這些油到底是什麼等級,因為它的分類號都一樣。可是從價格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到台灣買的油價格就是比其他國家要低,而且低得離譜!(價格問題留待價格篇章討論)
-
- 台灣跟日本真正進口豬油是從民國98年(2009年)開始(民國92年是以1503假1501報關,93到97年的量都極少)。
- 根據關務署的統計資料,以下這幾年分別從日本進口量:
- 民國98年(2009年):100879公斤(約100噸)
- 民國99年(2010年):1158759公斤(約1158噸)
- 民國100年(2011年):1261039公斤(約1261噸)
- 民國101年(2012年):816150公斤(約816噸)
- 民國102年(2013年):1444070公斤(約1444噸)
-
- 可是日方的出口統計資料卻是
- 民國98年(2009年):124380公斤(約124噸)
- 民國99年(2010年):1139970+20170公斤=1160140(約1160噸)
- 民國100年(2011年):992530公斤(約992噸)
- 民國101年(2012年):697200公斤(約697噸)
- 民國102年(2013年):1398800公斤(約1398噸)
- http://www.e-stat.go.jp/SG1/estat/OtherList.do?bid=000001008800&cycode=1
-
- 自行點選各別年份,選擇三部15類。D欄的106即是台灣,H欄是全年統計,單位是公斤。I是總價,單位是千日圓。
-
- 兩者對照之下:
- 民國98年(2009年):台灣收到100噸,日本出口124噸。
- 民國99年(2010年):台灣收到1158噸,日本出口1160噸。
- 民國100年(2011年):台灣收到1261噸,日本出口992噸。
- 民國101年(2012年):台灣收到816噸,日本出口697噸。
- 民國102年(2013年):台灣收到1444噸,日本出口1398噸。
-
- 五年加總結果。台灣總共收到4779噸,但日本卻只出口了4371噸。兩者差距408公噸!試問這些幽靈豬油到底是怎麼回事?豬油是所有第15章類別裡面稅率最高的品項,這些進口廠商到底是拿什麼東西來冒充豬油通關?
- 而且進口商短報是通例。茲舉民國102年西元2013為例:
-
- *
+ 完整內容
+ *日本豬油疑問
+ *日本進口油脂的疑點
+ *日本進口油脂異常資料
+ *進口日本豬油初步結論與疑問
+ *關於CNS標準
+ *相關新聞剪輯資料
+ *查廠報告心得與現行措施的問題
- 必須注意是台灣收到的時間與日本出貨的時間會有落差。因此各別的差異未必代表其中有問題,比如1515的品項少了32453公斤,那是因為日本在年底時出了大量的芝麻油(1515550000),但是這批貨卻是在隔年才到達。
-
- 因此我們必須看連續的年份。比如1502的牛羊油,日本在2013年根本沒有出口到任何一個國家!2012年、2011、2010這些年份也都沒有出口到台灣。因此2013年這批從日本進口的牛羊油必然是偽報。豬油的道理也是一樣,豬油連年的不明增加不是船期這類問題所導致,因為它是五年加總的結果。必須要特別提出一點。1501豬油被溢報的現象不可以單純注意被溢報的數值。因為1501的關稅高達20%,本身就提供廠商逃漏關稅的誘因,也就是說我們本來預期豬油應該會有廠商短報,可是不僅沒有短報,反而是被溢報。那麼不明油被報成豬油通關的情況遠比數字上所承現的更加嚴重。
-
- 另一個需要注意的是1518品項的油品。1518所列的產品通通沒有F02,也就是本質上不被認可有食用的可能。日本歷年的出口量與台灣申報的進口量差異很大!
-
- 民國92年(2003年):台灣收到2079噸,日本出口1629噸。
- 民國93年(2004年):台灣收到105噸,日本出口121噸。
- 民國94年(2005年):台灣收到32噸,日本出口192噸。
- 民國95年(2006年):台灣收到48噸,日本出口0噸。
- 民國96年(2007年):台灣收到106噸,日本出口122噸。
- 民國97年(2008年):台灣收到55噸,日本出口146噸。
- 民國98年(2009年):台灣收到44噸,日本出口1042噸。
- 民國99年(2010年):台灣收到348噸,日本出口1296噸。
- 民國100年(2011年):台灣收到259噸,日本出口3972噸。
- 民國101年(2012年):台灣收到459噸,日本出口2241噸。
- 民國102年(2013年):台灣收到650噸,日本出口679噸。
-
- 然而這種現象隱含一個危險性,是否有不肖業者根本就進口這些爛油,以繳保護費的形式(關稅)替這些爛油買一個新的身份?如果真是如此,那麼單純就書面資料的查核永遠不可能抓到問題。
-
- 關於量的問題。以下是疑問:
-
- *
- *為何連年自日本進口的豬油皆被溢報,到底是用什麼油假充豬油通關?
- *
- *1501的豬油有那些公司自日本進口,是否有報驗?如果沒有報驗,即不可進入食品鏈。假使廠商確實將油做為工業用,為何要申報1501的稅則(20%),何不改申報1518?
- *
- *2013年到底是什麼廠商以1502的牛羊脂報關?這批產品是否被報為可食用?如果沒有報為食用,流向到底是到那裡?它的本質是什麼?
- *
- *自日本進口的1518油品,為何連年被短報那麼多?這些油除了生質柴油使用,還有什麼廠商進口?
- *
- *其他牽涉動物類油品品項是否也有問題?(1516、1517尚待調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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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10 14:21 | r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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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10 14:21 – 14:21 | r71 – r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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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加總結果。台灣總共收到4779噸,但日本卻只出口了4371噸。兩者差距408公噸!試問這些幽靈豬油到底是怎麼回事?豬油是所有第15章類別裡面稅率最高的品項,這些進口廠商到底是拿什麼東西來冒充豬油通關?
而且進口商短報是通例。茲舉民國102年西元2013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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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須注意是台灣收到的時間與日本出貨的時間會有落差。因此各別的差異未必代表其中有問題,比如1515的品項少了32453公斤,那是因為日本在年底時出了大量的芝麻油(1515550000),但是這批貨卻是在隔年才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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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們必須看連續的年份。比如1502的牛羊油,日本在2013年根本沒有出口到任何一個國家!2012年、2011、2010這些年份也都沒有出口到台灣。因此2013年這批從日本進口的牛羊油必然是偽報。豬油的道理也是一樣,豬油連年的不明增加不是船期這類問題所導致,因為它是五年加總的結果。必須要特別提出一點。1501豬油被溢報的現象不可以單純注意被溢報的數值。因為1501的關稅高達20%,本身就提供廠商逃漏關稅的誘因,也就是說我們本來預期豬油應該會有廠商短報,可是不僅沒有短報,反而是被溢報。那麼不明油被報成豬油通關的情況遠比數字上所承現的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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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個需要注意的是1518品項的油品。1518所列的產品通通沒有F02,也就是本質上不被認可有食用的可能。日本歷年的出口量與台灣申報的進口量差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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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92年(2003年):台灣收到2079噸,日本出口1629噸。
+ 民國93年(2004年):台灣收到105噸,日本出口121噸。
+ 民國94年(2005年):台灣收到32噸,日本出口192噸。
+ 民國95年(2006年):台灣收到48噸,日本出口0噸。
+ 民國96年(2007年):台灣收到106噸,日本出口122噸。
+ 民國97年(2008年):台灣收到55噸,日本出口146噸。
+ 民國98年(2009年):台灣收到44噸,日本出口1042噸。
+ 民國99年(2010年):台灣收到348噸,日本出口1296噸。
+ 民國100年(2011年):台灣收到259噸,日本出口3972噸。
+ 民國101年(2012年):台灣收到459噸,日本出口2241噸。
+ 民國102年(2013年):台灣收到650噸,日本出口679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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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這種現象隱含一個危險性,是否有不肖業者根本就進口這些爛油,以繳保護費的形式(關稅)替這些爛油買一個新的身份?如果真是如此,那麼單純就書面資料的查核永遠不可能抓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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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量的問題。以下是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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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何連年自日本進口的豬油皆被溢報,到底是用什麼油假充豬油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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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1的豬油有那些公司自日本進口,是否有報驗?如果沒有報驗,即不可進入食品鏈。假使廠商確實將油做為工業用,為何要申報1501的稅則(20%),何不改申報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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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到底是什麼廠商以1502的牛羊脂報關?這批產品是否被報為可食用?如果沒有報為食用,流向到底是到那裡?它的本質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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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日本進口的1518油品,為何連年被短報那麼多?這些油除了生質柴油使用,還有什麼廠商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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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牽涉動物類油品品項是否也有問題?(1516、1517尚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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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10 14:20 | r70 | |
顯示 diff(71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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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10 14:18 – 14:20 | r61 – r69 | |
顯示 diff(17 行未修改)
日本豬油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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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深入追查這個問題,必須從日本財務省關稅局的貿易統計著手。首先,我們要先建立一個觀念:國際貿易的分類一般都是使用WCO制定的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簡稱HS)。可是這不代表在各國在各別進出口的編碼與限制都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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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舉台灣為例。台灣進出口使用同樣的分類編號。比如進出口豬油都是在1501這個分類底下,而且我們的豬油分類就是只有15010000002。不管酸價是多少也不管是不是食用級,只要是豬油就是15010000002。可是日本不是這樣。以下是日本對於15類別的進口與出口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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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ustoms.go.jp/tariff/2014_4/data/j_15.htm
+ http://www.customs.go.jp/yusyutu/2014/data/e201401j_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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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者相比之下,我們會發現日本在進口時會特別強調酸價是否大於1.3。這個1.3剛好也是台灣食用豬脂的酸價上限。簡單來說,日本在進口時會區分是否可食用,兩者適用的關稅也不相同。但在出口時則不予區分。這種情況不是只有出現在豬油,其他油種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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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日本的豬油油脂標準,酸價遠較1.3為低:
+ http://www.maff.go.jp/j/kokuji_tuti/kokuji/pdf/k00014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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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這時我們就會產生疑問,如果日本出口時不予以區分。特別是進到台灣的豬油又只有一種編號,那麼這個油到底品質如何?是否能食用?在南僑事件已經向社會大眾展示了目前的報驗制度有多可笑,所以這實際上是廠商自主管理的問題(簡單來說自我要求)。但是台灣廠商有多少良心?我們要如何從貿易統計數字上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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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從日本進口豬油的歷史其實不長。我們從關務署可以查到資料。
+ https://portal.sw.nat.gov.tw/APGA/G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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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國家之前有一個編號,比如台灣是106,泰國是111,香港是108。這是統計國名符號表:
+ http://www.customs.go.jp/toukei/sankou/dgorder/a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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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無從得知這些油到底是什麼等級,因為它的分類號都一樣。可是從價格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到台灣買的油價格就是比其他國家要低,而且低得離譜!(價格問題留待價格篇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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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跟日本真正進口豬油是從民國98年(2009年)開始(民國92年是以1503假1501報關,93到97年的量都極少)。
+ 根據關務署的統計資料,以下這幾年分別從日本進口量:
+ 民國98年(2009年):100879公斤(約100噸)
+ 民國99年(2010年):1158759公斤(約1158噸)
+ 民國100年(2011年):1261039公斤(約1261噸)
+ 民國101年(2012年):816150公斤(約816噸)
+ 民國102年(2013年):1444070公斤(約1444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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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日方的出口統計資料卻是
+ 民國98年(2009年):124380公斤(約124噸)
+ 民國99年(2010年):1139970+20170公斤=1160140(約1160噸)
+ 民國100年(2011年):992530公斤(約992噸)
+ 民國101年(2012年):697200公斤(約697噸)
+ 民國102年(2013年):1398800公斤(約1398噸)
+ http://www.e-stat.go.jp/SG1/estat/OtherList.do?bid=000001008800&cyco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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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點選各別年份,選擇三部15類。D欄的106即是台灣,H欄是全年統計,單位是公斤。I是總價,單位是千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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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者對照之下:
+ 民國98年(2009年):台灣收到100噸,日本出口124噸。
+ 民國99年(2010年):台灣收到1158噸,日本出口1160噸。
+ 民國100年(2011年):台灣收到1261噸,日本出口992噸。
+ 民國101年(2012年):台灣收到816噸,日本出口697噸。
+ 民國102年(2013年):台灣收到1444噸,日本出口1398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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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加總結果。台灣總共收到4779噸,但日本卻只出口了4371噸。兩者差距408公噸!試問這些幽靈豬油到底是怎麼回事?豬油是所有第15章類別裡面稅率最高的品項,這些進口廠商到底是拿什麼東西來冒充豬油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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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10 14:18 | r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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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10 14:15 – 14:18 | r23 – r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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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豬油疑點精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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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本身缺乏油脂,物價也較台灣為高。為何會有豬油可以出口到台灣,而且價格還低於台灣自產?
+ *日本豬油出口到台灣的歷史不長。在台灣未與日本進口之前,日本出口量很少,如果日本真有食用級的便宜豬油可以出售,為何只售台灣?
+ *日本出口豬油至台灣的廠商到底是誰?是否幾乎全都是經由LOPS這家貿易商?如果是,那麼LOPS本身不製造豬油,這些豬油到底是從何交易而來?原始的製造商有沒有合格執照,油源是否正常?
+ *2009年與2010年兩年的日本出口給台灣的豬油價格都低於70日圓/公斤。即使是「豬脂」,也低於日本本地的飼料豬脂的價格,這些「豬脂」怎麼會是食用級?
+ *對照香港豬油(已確定為假),2011年的台灣進口至日本與香港的價差不過1.43新臺幣/公斤。設若日本為真,將所有香港的劣油轉至日本進口不過使成本增加200餘萬,怎麼會有動機冒險犯法進口香港假油?
+ *為何CNS標準會放寬CODEX對於「食用熬製豬脂」的定義?為何將不在CODEX正面表列的「器官」與「血管」也列入可用的食品原料?
+ *世界上的先進國家到底有什麼國家會像台灣一樣把骨頭、內臟、血管煉成的油品視為可供人類食用?
+ *在油品源頭根本不確定的情況之下,檢驗所判斷的「Fit for human use」為何可以解釋成「可供人類食用」?這種用語符不符合CODEX的慣用語法?
+ *日本豬油的檢驗報告沒有檢驗重金屬、到底憑那一點認為這些豬油沒有受到污染?樣本也是廠商自己送驗,食藥署有沒有驗過這些粗油?(採樣來源不應該是精煉後的成品)
+ *即使相信這些報告。這些粗油的酸價檢驗值有5份酸價2.7,2份酸價是2.3。它們的檢驗品項是寫「Lard」,不論是CODEX或是CNS對於「Lard」的標準都是1.3,也就是這些油品都不合格,那麼不合格的油品(可能酸敗),為何可以精煉之後再進入食品鏈(人造奶油、酥油)?特別是人造奶油明訂必須使用「食用油脂」,試問這些酸價如此之高(這還是廠商自送自驗)的油算是「食用油脂」?
+ *頂新為了跟大幸福殺價所驗的品項可以抓出越南豬油是劣油,那麼食藥署願不願意用這些項目來檢驗日本進口豬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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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豬油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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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10 14:15 | r22 | |
顯示 diff(5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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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10 14:13 – 14:15 | r1 – r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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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10 14:11 | r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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