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相關子法
18/9/12 民航局來訪 vTaiwan 討論
共筆:https://vtw.link/1v_1Wwt5gqaUEJeBNR5XU6Hm3JpqSxDorROfCzpDK1bY/https%253A%252F%252Fg0v.hackpad.tw%252F20180912-vTaiwan-vNwL3rjQz5w
- Realtime Board:https://realtimeboard.com/app/board/o9J_kzZiJ2U=/2*以下為會議重點紀錄:
現行法:遙控無人機包含無人機和航模
出席人員:民航局耿驊、台灣無人機應用發展協會陳呈緯理事、廠商、媒體記者、Gavin
一、利益關係人盤點:
政府:民航局、各縣市政府、農委會(農業)、金管會(保險,如意外險)、警政署(執法)、財政部關務署(海關)、標準檢驗局
協會:台灣無人機應用發展協會、全國各地方的航模協會
私部門:飛行群組(媒體記者的角度)、廠商(製造商、代理商、服務商,會有互相重疊的現象)
教育、學術單位
討論內容:
民航法一旦修訂後,後續中央和地方會有協調,全國地方政府的基準一定要一樣,但有時執行程度可能會有差異。
地方政府也需要依法推出權管機關,原則上各縣市都有交通局,但有些沒有交通局,應尊重地方自治。
教育部體育署應可推動航模運動。
美國的AMA是民間組織,參加的會員是一種榮譽。可否授權民間單位推廣?
二、子法哪些部分是可以開放討論的?
1. 註冊:
行政上的管理,如器材的檢驗、提供基本資料。
風險管理:分為自然人和法人,有不同的操作限制,或因不同操作者而有排除情形。
區域劃分:紅區、綠區、黃區
資質管理:人員資格管理
小高(航空玩家、攝影記者):
我支持飛安,這是前提。肇事者當然要嚴懲。
不理解為什麼航模作為一種玩具,需要用飛行器的規格?
美國AMA舉辦教育訓練,基於自治管理,透過會員方式自治。
美國法院後來認為這些規範危害人民的財產權。
為什麼我要把我的財產都列出來並強迫登記註冊?
我以喝酒作為例子,酒駕要嚴懲,但我不需要先註冊才可以喝酒或甚至登記酒的庫存?
美國目前只有25公斤以上才有管制。美國規定250公克以上要登記,但目前尚未實施。美國規定飛行速度155公里/時。
穿越機:無人機的形狀、航模的玩法。
Gavin:
如果已經有母法了,是否可以開放規則讓玩具型的無人機有更多空間?
最近有一個案例,一個小孩在禁航區玩玩具,結果被罰三十萬。
是否有無人機販售的數量調查?
穿越機(航模)和無人機的規管方式和程度應該不同,不應一體適用。
宇庭(工程師):
現行法是要管無人機的,但參與者多是航模,我覺得應該要增加無人機玩家的參與。
民航局:
遙控無人機的定義:只要是遙控且無人的,都會落入。分為有導控(GPS,預計改為導航設備)和無導控,無導控者即為航空模型。
穿越機為競技型,無導控,故屬航空模型。
航空模型長期都被認為屬娛樂型,故原非屬民航局之範圍,美國亦同。但因應越來越多人玩,美國成立AMA,非經法律授權而自訂自治公約。
後來有導航裝備流行,造成飛安世界,航空模型也有飛安世界,而後兩者開始匯流,國際間的政府就開始規管,每個國家管不同。
美國後來規定所有航空器都要註冊,包含航空模型(250克),定有註冊規則和管理規則。
民眾不滿註冊規定,且美國有判例說航空模型屬娛樂,故後來只規定有導航裝備(具有工業、商業價值)。
在台灣,在民航法下處理這個議題,則航空模型也會落入飛安、航空的範圍。
針對250公克以上的航空模型規定應 註冊,主要是基於管理的政策,如瞭解現行有多少航空模型的數量、規格等。
台灣現在規定25公斤以上的航模就需要檢驗。
二度空間可以測速,所以可以針對區域進行管理。
三度空間無法測速,所以無法跟區域掛勾,測速槍也無法測出。雷達測不到無人機,因無人機體積太小。
國際間就有導控跟無導控的規範,之後都一起管理。
政府為什麼需要知道每個人有幾台航空模型?
操作證(兩公斤以上自然人要規範,法人就都要規範)是by人的規範。歐盟需要註冊航空模型。
登記註冊叫by機器的規範
民航局:
第一次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獲得帳號後就用憑證。
考試術科:108/7/31-108/12/31允許跳級考,之後不行。109/1/1之後就需要按部就班。
2018/10/4有無人機術科測驗座談會。
法人強制保險,自然人目前有意外險,自然人現在由協會自律。
註冊的最大目的是教育訓練。
目前正投入與地方政府的協調,且認為先前vTaiwan公開資料已足夠,建議未來等草案出來再討論。
廠商:
目前廠商較少參與的原因包含怕圖利廠商,另一個是對母法失望,所以對子法不抱期待。
廠商目前比較在意的是檢驗。1
結論:民航局將走現行既有程序,若後續有需要擴大討論或宣傳會再納入vTaiwan之程序。
8/9/5 vTaiwan 小松會前會
目的
- 目的「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在 vTaiwan 進行不設限的公開意見徵集(也可以使用問卷或論壇形式,但等其他希望公部門能夠逐項回應)
- 理<<重點由:之前制定母法的時候,民間給的意見大部分沒有被採納,希望至少子法的制定能夠有個公開透明的程序逐項回應民間的建議,不僅能夠促進和民間無人機社群的溝通,也能避免謠言。
218/8/29 Gavin來訪,提案:讓「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在vTaiwan進行公開意見徵集,並由部會回應
母法 vTaiwan 討論:https://vtaiwan.tw/topic/uav
無人機法案爭議 - https://sense.tw/map/e0c2c897-cc3a-4995-8a1e-fd966572580b
無人機 (沒寫完的)關鍵技術 - https://sense.tw/map/ed9c0bfa-3399-4cef-b5ba-6f0feb69da7f
提案內容:遙控無人機應用與管理機制案
提案人:Gavin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https://www.caa.gov.tw/APFile/big5/download/imo/1533547706810.pdf
2018年8月13 無人機軟體說明
2018年8月17 無人機規則公聽會
- Gavin:無人機規則出來之後,除了在Join上表達意見,能不能開實體的意見徵集?
- 疑慮:
- 如果要做無人機管理,原本是只有在機場附近才要申請,但無人機專章實施後,變成向地方政府申請為原則(惟若為機場週邊和四百英呎以上要向民航局申請)。
- 民航局已將無人機申請的軟體發包給關貿開發,案子裡並沒有很詳細的規格,只有提到要做一套線上軟體、登錄註冊、考照,提醒是否有禁航的APP。
- 目前該軟體身份認證欲使用各種憑證,覺得對使用者而言很麻煩,如果參考美國機制,只要用信用卡認證、線上考試即可。或許也可以考慮使用SSO系統,應該要可以跨平台使用。
- 民航局目前有開放電子版圖資,但只會在網站列最近一次更新時間,沒有在更新同時告知更新內容(版號及更動內容),且圖資有錯誤過。若新法上路作為執法依據(資料更動頻繁產生錯誤時),可能造成爭議。
- 國外有許多跨國統整禁航區資料的網站如:
- 新法上路後,現行圖資勢必會有許多變動,目前的資料儲存方式會造成難以讀取http://www.caa.gov.tw/big5/content/index.asp?sno=960
- 政府資料公開平台上目前資料集(2018/01/22)和民航局網站(107/4/27 更新)版本不一樣,版號和修正內容必須要清楚被告知。資料集名稱:"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含空拍機及遙控無人機)範圍圖資"
- 法規無法防止外國(間諜活動或是黑飛),目前沒有電子管制措施,除非在機場海關攔截到叫他要登錄,否則根本抓不到。只是在法規加上"沒入設備",對了解實務的人只能當一個笑話看。
- 目前市售無人機幾乎都是大疆,在市場已經可以合法使用,就應該要有配套機制。
- 國外有主動攔截設備,台灣只有用干擾槍
- 有哪些潛在的利害關係人
- 每次登錄三台太少,且對於無人機沒有移轉機制,不像牌照可以移轉,只能註銷(申請註銷註冊)。如果是生命週期很短的很容易壞掉的無人機,卻要一直(登錄、註銷),非常麻煩,將可能影響產業及使用生態。
- 對軟體細節如:登錄一次台數(可否批次登錄)、註冊編碼、軟體規劃會不會造成熱門時段地點搶申請、手機使用體驗會像報稅軟體嗎?、登錄及考照報名操作可否在10分鐘內完成?、未來的軟體網站還會"被秀出不安全嗎?"
- 實體會議的目的:
- 希望有更多的利害關係人可以進入提供意見,而不是像公聽會只有被邀請的人進入,。
其它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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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https://hackpad.tw/2017-09-21-vTaiwan--JyX2o9S6g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