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29 公職人員罷免案電子提議及連署系統諮詢會議 意見徵集

最後編輯:2017-03-30 建立:2017-03-17 歷史紀錄

 

CHIA-LIANG K前情提要

 

因選舉罷免法修正 §76:

  •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議人之領銜人徵求提議及連署;
  • 其適用罷免種類、提議及連署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期,
  • 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 採電子提議及連署者,其文件以電磁紀錄之方式提供。

 

中選會正研議電子系統建置,規劃草案徵詢意見中,將在 3/29 召開諮詢會議,clkao 會出席,若對本系統有想法,請盡量在 3/25 前在本 hackpad 上討論,綜整意見。

 

Note by clkao: 目前法規並未授權公投之連署得以電子方式進行,不過可以想見未來可行的話應該會以同一套機制進行。

 

會議簡報

 

https://docs.google.com/presentation/d/1wpMbQc-g_PDn34rYwOTcKM-bOimwQY6kP2Ar-bUrizE/edit#slide=id.p4

 

意見區

 

clkao

  • 連署書內容是否於送件前經公鑰加密傳輸交由領銜人保管 - 連署人不見得同意及希望讓領銜人得知個人資料,現行紙本是不得已。
  • 查對動作應於送件前批次進行,並通知領銜人與連署人 - 否則第三方可惡意破壞罷免,使得領銜人誤以為連署人已達門檻。
  • 領銜人送件之電子格式應為首要考慮,SaaS 與其他方式則基於此電子格式開發與提供服務。
  • 網站形式會被搜尋引擎索引

DANNY LDanny

  • 可根據報稅身分認證,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密碼、金融卡認證即可連署,此部分連署不需再一次查對動作即可確認,且不需要讓領銜人拿到完整個資。

KIANGkiang

  • 希望可以提供電子郵件訂閱功能,任何人在經過認證後可以訂閱罷免案進度,在罷免案每個狀態異動時發出通知信給訂閱者。訂閱者不等於連署者,比如說我是被罷免人,我希望第一時間知道罷免狀態等。

 

林祖儀祖儀

  • 態度:現在都是打造新制度。興利之餘,重於防弊
  • 關鍵點:
    • 個資法
      • 我觀點同clkao、Danny
      • 然實務上考量到罷免期間有大量時間在"鄰里修正",此時需要有資料
    • 便捷性
  • 個資法vs罷免實務:
    • 鄰里寫錯,但他的確戶籍在該區,是否有效力(已經使用憑證登入,為何還需寫鄰里?)
      • 林祖儀 憑據可以代表本人。但裡面會有戶籍資料嗎
    • 延伸問題:若鄰里寫錯就不成立,提罷免案者還是會需要下載資料來核對。
      • 修改鄰里是否有效力
  • 便捷性vs罷免像賭博:灌水情況
    • 不知道資料的有效性
  • 防弊:避免有人惡意提出罷免案,蒐集個資
  • 小結:定期查證戶籍、隨到隨審,可以解決民眾自行核對、個資法、兼顧便捷性之餘也避免惡意灌水
  • 11:06 北選會回應:戶籍地址每一個字都不能錯。這是法規。不然就修掉這條法

 

 

 

  • CHIA-LIANG K公信力問題:送件前資料保管人
    • 林專委:贊成多方、第三方也一起保管

 

 

林祖儀中選會林專委:

隨到隨審的問題:

  • 與戶政系統連線的資安問題
  • 資格認定之實務問題
  • 電子與紙本是否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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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yi隨手note,未整理:

中選會:選務的中立,所以不保管資料

 

何處長:個資不過度出來

陳教授:double check的問題。民眾會需要double check

由公部門或私部門承擔責任

 

林專委:

對立的兩方會針對網站

接露給領銜人的問題

祖儀:隨到隨審,用現行個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