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會議三顆星(草案)

最後編輯:2018-10-05 建立:2016-05-20 歷史紀錄

 

MUYUEH L文件授權: CC0

 

    羅佩琪by the way,大家可能會碰到一個狀況是,主辦單位會說,必須要全部委員同意。我自己常常卡在這關。可以的話幾個委員事先串連一下,另外可以提供一些彈性:
    羅佩琪
    羅佩琪1. 公開記錄之前必須經過所有出席人員確認,確認時間至少_____天
    YingChu Chen3~5,不給拖時間。

 

    羅佩琪2. 可要求過程中有「本段不紀錄」的彈性。
    Muyueh Lee應該要開放 「本段不紀錄」嗎?
    YingChu Chen要XD,有些東西真的不能記錄。
    Muyueh Lee可是要是一直持續的放大絕說不記錄,好像整個會議都可以不記錄了
    羅佩琪我覺得這要看整個會議的風格欸。我覺得這條路是為了避免一個委員說不開放,就整份不能開放的情形。說本段不紀錄的地方可以記錄加註:「本段不紀錄」
    Clement Tang我覺得加註本段不紀錄其實某種程度上也是種紀錄 XD
    venev關於「直播、錄影、速記」及「具名不記錄、記錄不具名」相關作法,可以參考之前 au 在 課發會紀錄要點 發起的討論喔

 

    羅佩琪3. 我們之前會以一個做法是可以會議匿名,如果覺得有爭議,就是整份發言的逐字稿都有,但是想匿名的人可以改為「匿名A」之類的。當如果是這種有委員名單的意義比較不大
    Muyueh Lee我覺得假如要「不記錄」就是只有一顆星。要兩顆星就是一定要全部都記錄。原因是假如不這樣規定的話,會議的主持人可以說,我們接下來所有人都自動都匿名吧,但假如不能規避這樣的方法,我覺得就失去第二顆星的意義了。
    羅佩琪覆議喔,我沒有覺得要自動降低標準,而是如果相持不下,這是一個底線的折衷,要怎麼定義星等都好溜~~~

 

    一顆星:

  • 以 CC0 授權釋出會議出席人員名單、會議結論、會議資料
    Muyueh Lee 會議資料是主辦單位準備的嗎,還是講者自己簡報?
    羅佩琪全部當然最好,但基本款是主辦單位的
    che wei liu會議資料釋出,可細分為:於會議前釋出、會議現場釋出、會議結束後釋出
    che wei liu[詢問] CC0 適合作為基本條件嗎?

 

兩顆星

  • 符合前述標準,以 CC0 授權,提供會議的文字逐字稿或影像紀錄
    • 主辦單位在事前需告知參與者,取得相關參與人員授權,授權範圍,包含:
      • 與會者同意主辦單位把會議發言以及相關簡報公開。與會者的發言以及會議中所提供的簡報,仍受智慧財產權所保護
    • 主辦單位願意提撥預算(NTD2,000/小時),作為聘請相關人員提供文字/影像紀錄之預算
      Muyueh Lee2,000/小時好像比一般公部門的制式車馬費都還高(我不覺得這是壞事啦)
      YingChu Chen要看這個$2000或$1600是什麼時候訂的。如果今天這個人的車馬費是1700,給1600是給心酸的。給這樣也是希望能相對讓做事的人可以提高品質,做的甘願一點...
      羅佩琪我是認同速錄師的薪資要把委員的出席車馬費高,因為他是整個會議過程中都要一直打字做事,相比於委員可能只是部分時間發言
      Muyueh Lee可是委員是因為過去累計的經驗
      Muyueh Lee我覺得我對這邊對列出金額主要的問題,是在 1. 搞不好我們今天訂這一個基準,之後金錢浮動了(像是以前訂的 1,600 元演講費十年不動),要怎麼樣調整,但這樣講起來蠻複雜的
      Muyueh Lee2. 怎麼樣知道基準應該訂在多少,因為我現在只有一個資料點(下面提到唐鳳合作的速錄師);法院是不是有類似的人在做這樣的事情?

 

  • 文字/影像紀錄以呈現會議原貌為目標,相關人員的發言不應受到剪輯/編輯
    Muyueh Lee這裡應該規定平台嗎?比方 Youtube sayit 或 hackpad?我還沒想清楚
    Muyueh Lee能夠共同編輯的平台都是好平台,不用限定。Google docs、hackpad都很好。
    Muyueh Lee但有些不是 open source 的,我怕內容內鎖住(但我還沒有想得很清楚)
    YingChu Chen那就是 1.Open Source是不是評量的條件? 2.能不能共同編輯? 
    Muyueh Lee假如定 accessibility 呢,而不管工具種類呢?比方文字要可以下載存文字檔。影像是可以在台灣地區藉由 url 免費存取的地方。
    YingChu Chen你說的都是可以拿來判別"是否具有兩顆星標準"的條件。 
    Muyueh Lee對啊對啊,希望以這個為目標,大家歡迎補充

 

  • PING Y建議加一級是釋出所有資料符合開放資料三個燈(不好意思我喜歡用燈號,若和政府現用名詞不同以政府為準)。
    • 為了避免釋出 docx 或 pdf 檔的囧境。
  • 為了鼓勵提高開放資料的程度,符合開放資料五個燈或許再加一級?

 

    MUYUEH L三顆星:

  • 符合前述標準,提供線上直播的方式
    • 主辦單位在會議 24 小時前應公告會議主旨以及直播網址
  • CHE L還有把直播意見即時反饋回會議中,要求在場者回應
    Muyueh Lee若有線上問題、意見,主辦單位應預留 5 分鐘的時間回應?
    YingChu Chen得視主辦單位的人力編制和對於網路科技應用的熟悉來決定。另外就是在會議前就要決定是要統一留一個時間回覆線上的問題或是每個主講人回答後即時回答線上問題。
    Muyueh Lee我覺得好像需要一個低標,因為一般的會議要每一個人講完都開放問答好像也有一點挑戰
    YingChu Chen目前看到的多是統一回覆,但也有主講人自己在twitter上即時回覆的。 
    venev未及現場處理的問題(不管是現場提問或線上提問),承諾幾日內書面回覆、公開在指定網址,也是可行的作法。忘記之前哪個會議有這樣作過。

 

    羅佩琪提醒:主辦單位可能會說他們沒有直播過,此時可否提供第一次的教學跟協助,也是要討論的
    Muyueh Lee對啊,我覺得假如有相關的線上課程,讓大家可以學習應該不錯

 

 

    羅佩琪備註

CHE L逐字稿

    Audrey Tang我剛好最近在蒐集哪些單位 / 人可以接逐字稿的case,以下資訊供參:
  • 羅佩琪中華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LINK
  • 另外還有唐鳳合作的專業速錄師:薛小姐 steno_tin@hotmail.com $2000/hr
    • Audrey TangWendy 就是仲裁協會的三位朋友之一~
  • AUDREY TIBM Watson 批次語音轉文字網站:https://speech-to-text-demo.mybluemix.net/
    Audrey TangWatson 目前需要廣播節目等級的收音(硬體、空間)條件,才能達到「人工校正比重新打字快」。
    che wei liu類似資源與做法蒐集於:audio loopback

 

CHE L虛實場景配置

 

會議開放的原則與方向列舉

  • 「內容、素材、會議中的大小事、場地環境」的可及性
    • 盡可能釐清「誰在什麼時間與情境中講了什麼話」以及可追溯性。例如,會議重點摘要看不出發言者全文,逐字稿看不出現場氣氛與講者語調,開會照片看不出動態過程,固定直播鏡頭有取景的限制...。
    • 會議資料的易讀性
    • 考量多元使用者與參與者,例如:參與者的視聽能力、語言與文字、場地環境的通用
    • 直播與否
  • 會議議事氣氛

 

持續倡議方向與推廣方式

  • 開放會議原則,融入組織章程或會議議事原則中
    • 針對委員會形式的會議,相關組織章程類文件,或是委員遴選辦法中,加上一些說明開放會議的要點?
  • 簡單的操作手冊、問答引導,讓籌辦方可以參考並漸進融入相關原則與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