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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ross Hsiao

2236 days ago
仔魚 20181003 vTaiwan小黑客松
ipa c 時間:2018-09-26 19:00-21:00
仔魚 地點:社會創新實驗中心 2F A9 會議室
前次會議紀錄:20180926 vTaiwan
Audrey T 出席:ky、chihao、tmonk、avross、patcon、peace、wendy、fiorella、fang、ael、clémentdevin、小蟹、au、YT ChenLisa、Jay、thebestsophist
Shu L Wifi: PDIS_Public_5G/ji394pdis
主持人(facilitator)everyone
Patrick C Translation: English
 
Klaikong V 預定流程
仔魚 18:30-19:00 報到
19:00-19:15 開場、自我介紹
19:15-19:30 sync 公部門進度、當週提案說明、現場提案
19:30-20:30 討論&hacking
20:30-21:00 成果分享&決定下週主持人
Audrey T
  • 下週主持人:
 
仔魚
  • 前情提要
 
 
  • 決議事項
  •  
 
Cheng H
  • 分享(請提案人補充詳情)
Audrey T
  • 美國來 g0v Summit 2018 的講者會在群島辦免錢的 side event
 
Cheng H
  • 本週討論(請提案人自行補充詳情)
仔魚
  • vTaiwan 線上諮詢會議
Shu L
  • 10/31 「跨部門資料運用諮詢會議」主題範圍
Audrey T
  • 延續國巨三場累積的資料,希望限縮本場的議題到較有實益的範圍
  • 之前主要是三個角度:G2G(目前什麼都沒有)、G2C(有直播)、C2G(有直播)
  • ky:之前已經討論了法規調適的可能方式。希望多討論實作的技術,例如在法規應主動公開資訊(例如資訊公開法)的情況下,目前有什麼具體的技術或流程困難,使機關難以公開結構化的資料?
  • tmonk:似乎需要有實際的部會使用例子,例如用C2G的主題探討實作方式?
  • ky:雖然三場的利益關係人不同,但是都有利用data.gov.tw平台「應社會需求而開放」,所以以(跨縣市的?)主計資料為例。目前有兩個流程:1. 用data.gov.tw「要資料」2. 請立委循索資流程。所以希望能在同一個場域上,結合上三場的利益關係人,確認三場的流程彼此可以搭配。
  • avross:所以等於是總收。可以請主持人(雨蒼)找一個G2G+G2C+C2G的具體案例。
  • 小蟹:可以請各方對這個案例曾經循不同管道調過資料的人分享。但如何收到通案?
  • au:所以要和國巨調G2G那場的資料,以建立討論脈絡
  • tmonk:例如空氣品質就是一個引子(可能比薪資好)
  • avross:G2C/C2G有收到一些故事,但沒有明確的建議
  • ky:可以把這些故事丟到pol.is然後在summit找人來填
  • avross:已經很發散了,真的要開嗎?
  • ky:但可能有那三場沒出現的人,有程序至少有一個輸入的機會
  • 小蟹:先開再說(發現:用 FB 登入 pol.is要先關掉 disconnect.me)
仔魚
  • 開Pol.is
Patrick C
  • related re: privacy+public good (data trusts):
仔魚
  • 徵求幫忙貼上國巨前三場的意見
Patrick C
Shu L
  • 10/17 裸照外流案 NCII (Nonconsensual intimate images)
雨蒼 林
  • (尤美女辦公室希望能找到網路社群來討論該案的網路控管,雨蒼聯絡)
Audrey T
  • 主持人:TMonk
雨蒼 林
  • 利害關係人邀約狀況
仔魚
  • 已聯絡:尤辦(助理會出席)、楊O先、李O、Irvn女人迷
Audrey T
  • 待聯絡:婦援會
  • 問卷回收狀況(女人迷已收 588 份回來,(據說)相當solid(但質化部份還沒有分析(感謝Jay跳坑(TMonk需要的inform資料直接和Jay橋(ping every 3hr(不然會掉封包))))
仔魚
  • g0v Summit 2018
Audrey T
  • 「你的明白不是我的明白」("well? informed? discussion" session)
chihao y
  • well? informed? discussion ++ lol
Audrey T
  • 每人五分鐘
  • chihao:意思意思做個三張簡報
Audrey T
  • ky:同上 
Audrey T
  1. 開 sli.do(peace)
仔魚
  1. 會盡量平均對每個專案的提案(會跳題)
  1. 全部都放在peace的電腦
  • 把所有提問的時間移到最後面
  • 知情討論生態系?
  • peace: 簡報方向不太一樣,這張可以當補充
Audrey T
  • 等到 QA 時就「是時候召喚它了!」
仔魚
  • 翻開覆蓋的卡!
Audrey T
  • chihao:需要一個視覺設計過的版本
  • chihao 同時表示「在場也不只我一位設計師」
仔魚
  • PDIS 11/5-6 工作坊 @ 多倫多
  • 一天介紹 PO 工作坊
  • 多了解 vTaiwan 運作制度、讓更多國際社群知道
  • 有沒有人要去多倫多!!!!
Patrick C
  • Yes? To visit.
Audrey T
  • (接下來有渥太華 FWD50.com 11/7-9 說不定可以拗到門票(市值新台幣三萬五))
Patrick C
 
 
 
仔魚
  • 坑(待辦事項認領區)
 
vTaiwan基礎建設
  • 整理 google drive:把檔案整理好、專案追蹤
Peace
  • 社群基礎建設:Peace
...
2256 days ago
Unfiled. Edited by Avross Hsiao 2256 days ago
Avross H
  • 以下為會議之重點紀錄:
現行法:遙控無人機包含無人機和航模
 
出席人員:民航局耿驊、台灣無人機應用發展協會陳呈緯理事、廠商、媒體記者、Gavin
 
一、利益關係人盤點:
政府:民航局、各縣市政府、農委會(農業)、金管會(保險,如意外險)、警政署(執法)、財政部關務署(海關)、標準檢驗局
協會:台灣無人機應用發展協會、全國各地方的航模協會
私部門:飛行群組(媒體記者的角度)、廠商(製造商、代理商、服務商,會有互相重疊的現象)
教育、學術單位
 
討論內容:
民航法一旦修訂後,後續中央和地方會有協調,全國地方政府的基準一定要一樣,但有時執行程度可能會有差異。
地方政府也需要依法推出權管機關,原則上各縣市都有交通局,但有些沒有交通局,應尊重地方自治。
 
教育部體育署應可推動航模運動。
 
美國的AMA是民間組織,參加的會員是一種榮譽。可否授權民間單位推廣?
 
二、子法哪些部分是可以開放討論的?
1. 註冊:
行政上的管理,如器材的檢驗、提供基本資料。
風險管理:分為自然人和法人,有不同的操作限制,或因不同操作者而有排除情形。
        區域劃分:紅區、綠區、黃區
資質管理:人員資格管理
 
小高(航空玩家、攝影記者):
我支持飛安,這是前提。肇事者當然要嚴懲。
不理解為什麼航模作為一種玩具,需要用飛行器的規格?
美國AMA舉辦教育訓練,基於自治管理,透過會員方式自治。
美國法院後來認為這些規範危害人民的財產權。
為什麼我要把我的財產都列出來並強迫登記註冊?
我以喝酒作為例子,酒駕要嚴懲,但我不需要先註冊才可以喝酒或甚至登記酒的庫存?
美國目前只有25公斤以上才有管制。美國規定250公克以上要登記,但目前尚未實施。美國規定飛行速度155公里/時。
穿越機:無人機的形狀、航模的玩法。
 
Gavin:
如果已經有母法了,是否可以開放規則讓玩具型的無人機有更多空間?
最近有一個案例,一個小孩在禁航區玩玩具,結果被罰三十萬。
是否有無人機販售的數量調查?
穿越機(航模)和無人機的規管方式和程度應該不同,不應一體適用。
 
宇庭(工程師):
現行法是要管無人機的,但參與者多是航模,我覺得應該要增加無人機玩家的參與。
 
民航局:
遙控無人機的定義:只要是遙控且無人的,都會落入。分為有導控(GPS,預計改為導航設備)和無導控,無導控者即為航空模型。
穿越機為競技型,無導控,故屬航空模型。
航空模型長期都被認為屬娛樂型,故原非屬民航局之範圍,美國亦同。但因應越來越多人玩,美國成立AMA,非經法律授權而自訂自治公約。
後來有導航裝備流行,造成飛安世界,航空模型也有飛安世界,而後兩者開始匯流,國際間的政府就開始規管,每個國家管不同。
美國後來規定所有航空器都要註冊,包含航空模型(250克),定有註冊規則和管理規則。
民眾不滿註冊規定,且美國有判例說航空模型屬娛樂,故後來只規定有導航裝備(具有工業、商業價值)。
在台灣,在民航法下處理這個議題,則航空模型也會落入飛安、航空的範圍。
針對250公克以上的航空模型規定應 註冊,主要是基於管理的政策,如瞭解現行有多少航空模型的數量、規格等。
台灣現在規定25公斤以上的航模就需要檢驗。
二度空間可以測速,所以可以針對區域進行管理。
三度空間無法測速,所以無法跟區域掛勾,測速槍也無法測出。雷達測不到無人機,因無人機體積太小。
國際間就有導控跟無導控的規範,之後都一起管理。 
 
政府為什麼需要知道每個人有幾台航空模型?
操作證(兩公斤以上自然人要規範,法人就都要規範)是by人的規範。歐盟需要註冊航空模型。
登記註冊叫by機器的規範
 
民航局:
第一次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獲得帳號後就用憑證。
考試術科:108/7/31-108/12/31允許跳級考,之後不行。109/1/1之後就需要按部就班。
2018/10/4有無人機術科測驗座談會。
法人強制保險,自然人目前有意外險,自然人現在由協會自律。
 
註冊的最大目的是教育訓練。
 
目前正投入與地方政府的協調,且認為先前vTaiwan公開資料已足夠,建議未來等草案出來再討論。
 
廠商:
目前廠商較少參與的原因包含怕圖利廠商,另一個是對母法失望,所以對子法不抱期待。
 
廠商目前比較在意的是檢驗。
 
結論:民航局將走現行既有程序,若後續有需要擴大討論或宣傳會再納入vTaiwan之程序。
 
2299 days ago
Unfiled. Edited by tmonk , 仔魚 , Avross Hsiao , Peace , Audrey Tang , Shu Yang Lin , Fang , YiTzu 2299 days ago
出席:tmonk, au, avross, 書漾, 小, wendy, peace, 柏霖,  仔魚, 芳睿, Billy, zigo, shell, 保元 
 
Cheng H
  • 想跟大家討論的事情(請提案人自行補充詳情)
tmonk 書漾與芳睿英國行分享
  • 50 個國家的政府裡的設計師
  • 有在數位服務裡工作的,或是設計實驗室
  • UK PolicyLab 原本是英國中央層級唯一的 policy design lab
Fang
  • 現在英國的法務部(MOJ)也開始成立部會級的policy design team
Audrey T
  • 這次的題目「改善目擊證人的服務和政策」
Fang
  • User pack:包含user needs and problems,如:證人沒有辦法給insightful證詞、等待時間過長...
Audrey T
  • 有相當好的背景事實陳述 statistic pack,如:目擊者人數與出庭出庭人數的落差
Fang
  • 最後一起去形成Challenge Statement (how might we question)(試想如何...)議題
  • 請不同國家的設計師一起發想更多Challenge Statement
Audrey T
  • Liberating Structures - Fishbowl想像看著魚缸:User四個人在中間對談,讓外面一圈的設計師中間的人之後外圈分組決定要問的問題,再第二輪往內問,內部的人回答問題
仔魚
  • 英國勞動部(DWP):內建設計+政策背景的公務員
Audrey T
  • 一個單位都是 policymaker,另一個單位是 designer and researcher
  • 「政策制定者」(都是公務員,懂design和policy)組成 aspiration team
Fang
  • policy team (sits in digital)和 design team (sits in policy)一起工作的,但在專案上彼此合作
仔魚
  • 引進(正式編制公務員)結合政策與設計的人才
Audrey T
  • 目標:user-centered policymaking
仔魚
  • 觀察:結合政策與設計的作法有漸漸擴散,看到很多成功案例
Audrey T
  • 英國 Government Digital Service 有發行案例報紙
Fang
Audrey T
  • 書漾與芳睿帶了 90 分鐘的 workshop
仔魚
  • Fang-Jui Chang, Service Designer, PDIS (Public Digital Innovation Space), Taiwan | @FangJuiChang, Joungmin Yoo, Royal College of Art alum, UK/Taiwan and Shuyang Lin, Co-founder, PDIS (Public Digital Innovation Space), Taiwan | @shuyanglin
Audrey T
  • 英國國會的 Parliamentary Digital Service
仔魚
  • 新的 team,服務設計師、互動設計師、資料分析師,剛開始還在找方向,幫助國會去分析立法院的運作
Peace
  • 第一階段先改善網站(a/b testing)以民眾的角度看網站(不同的wording,步驟、圖片比例)
仔魚
  • 選民服務是議員自己的事情XD
Audrey T
  • PolicyLab
  • 探討 Smart Ship(智慧/無人船)對社會的影響
仔魚
  • 介紹 vTaiwan
Audrey T
  • Loomio 的朋友:開課介紹 Enspiral 社群的文化
仔魚
  • 如何培養去中心化的組織?
Peace
  • e.g. 誰應該負責清碗盤。6個人一組有三個貼紙 a.向i prefer / b. I tolerate / c.拒絕。
仔魚
  • 可以在貼的過程中互相影響(寫名字),做出大家都同意的決定。
  • 找出consensus (everyone says yes):,如果不行就找 consent (no one says no)
  • 人數?
Shu L
  • 可能不能太多
  • decision protocol 
  • mandate - 我還沒聽意見就給予意見
  • advise - 我先聽大家的意見再給予建
  • consent - 沒有人說不行我就做這個決定
  • consensus - 大家都可以我才作決定
  • Everyday Participation
仔魚
  • 想知道合作社的決策過程能不能借鑒於政策的制定上
  • 芳睿:覺得vTaiwan有些過程不是全部社群成員都可以參與的,所以好像和合作社又不太一樣
  • vTaiwan過程中所發生的一些的閉門會議:基於現實考量?e.g.如果公開公務員可能會不願意發言(跨部門資料整合「公務員場焦點座談」)
Audrey T
  • 合作社從經濟上的參與,透過日常的參與,來影響政府的決策方式
  • 合作社的決策團隊:較為民主式的結構,但還是有社員代表、固定的決策者,不一定是完全開放的,但組織比較扁平
  • 舉例:讓大眾提供土地的資料,然後做出租屋平台
  • 其他相似團體:Everyday Democracy)
  • Q: 對 vTaiwan 的感覺?
Shu L
  • 很棒啊
Audrey T
  • Carl Miller "The Death of the Gods" 下個月發表,有一整節講 vTaiwan
 
vTaiwan上的議題
  • NCII(「違反本人意願而散布本人的身體私密影像」)
仔魚
  • 8/6 (一) 尤美女委員公聽會(14:00-17:00@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 如欲出席者,請於8月1日(也就是今天)前提供單位、職稱及姓名,以便利會議行政
Audrey T
  • Olivia(上次來小松的公民老師已將草案分享到 vtaiwan gmail)
  • 預計出席:郁溏、雨蒼(?)
  • 雨蒼決定放棄婦女新知來小松分享草案
 
其他
Shu L
  • zigo UPR (UPR = Union Populaire Républicaine 人民共和聯盟)
Audrey T
  • 法國單一訴求政黨,主張脫歐(布魯塞爾勢力)、脫離 NATO(美國勢力)
  • 沒有其他的社會、環境政見,脫歐成功後自動解散
  • 並非反對移民的「極右翼」政黨(雖然在媒體上常常被這樣描繪)
  • 反對(歐盟造成的)公共建設漸私有化
Peace
  • 反對 TARGET2  (the Trans-European Automated 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Express Transfer System) 財務系統(歐元區各國中央銀行間的支付清算基礎設施)
Audrey T
  • 認為受到德、荷、義央行影響過大
  • 認為歐盟跨境金流,加深法國社會的不平等
  • 認為單一歐元區是冷戰時代,聯美抗蘇的產物
仔魚
  • 脫歐並非等同回到國家主義,也可以和其他國家合作
Audrey T
  • 主張法語區(加拿大、北非)結盟
  • 主張文化理念相近才可能有民主
  • 主張小國(如盧森堡)不應對文化、語言相異的國家(如法國)政策有否決權
  • 主張以雙邊關係取代多邊聯盟
  • Étienne Chouard
  • 反對代議民主,主張回到雅典模式
  • 認為憲法若由代議士修改,則將加強現有代議士的階層,主張每年抽籤產生「修憲代表」,提案後交付公投
仔魚
  • 如何降低脫歐對經濟的影響?
Shu L
  • UPR做的國情分析(中文):
  • chapter 1: 法国国情分析:欧洲乃问题所在,而非解决之道
...
2683 days ago
Unfiled. Edited by Avross Hsiao 2683 days ago
 
[vTaiwan] 違反本人意願而散布本人的身體私密影像
 
[婦援會]
訴求:原傾向直接制定專法,但後來決議共同先修定刑法,再由刑法之罪刑(如另增訂新的妨害秘密罪)上充實專法的後續配套措施。
整體配套措施包含從報案到司法訴訟程序包含對被害人之保密和事發後對被害人之輔導諮詢。
 
邦弟 - 實務經驗是被害人不願意走入司法途徑
[IMPORTANT]5-7%,被害人不是想要加害人受到處罰。能不能與被告人分別開庭、隔離訊問。被害人需要保護,要避免被害人因為司法程序而有壓力,可能會有自殺可能性
 
- 國際立法例
 
- 預防性權利
著作權與潛在被害人未來威脅的衡平。
建議可以在專法中讓威脅發生前,請求對方刪除法務部認為目前民法已有相關權利得主張)
 
[婦援會問卷調查] 目前九百多份,一千份才會整理出最後結果,但普遍共識是網站業者需要協助下架
 
Avross H 對ISP之責任,可參考日本的專法規定(通知移除程序,由七天縮短為兩天)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條之1
婦援會:本條礙於刑度門檻,無法適用於現行的裸照外流,檢察官無法調取通聯資料。
法務部:即便無法適用通保法第11條之1,過去的通聯資料可調到,只是無法監聽未來的。法務部認為現行通保法弟11條之1不會影響裸照外流的實務偵查,因裸照外流若涉及訴訟多已是過去式(證據證明的問題)。例如,若行為人已經威脅說握有裸照可以馬上抓或搜查,找到證據,與通保法第11條之1是在為防範現在進行式或未來的通聯記錄的目的不同。
 
立法策略:
法務部:先增訂刑法較簡便,程序快速。專法,送到立法院很耗時。支持訂立專法,但傾向後階段再來制定(如待刑法和數位通訊傳播法通過)。「先求有、再求好。」
唐鳳:專法送到立院可能會再變調或加碼
郁溏:訂立專法較耗時,先修訂刑法,作為未來可能發展專法的基礎。
 
 POLIS 意見徵集的現階段重點:構成要件的定義、處罰範圍、罪責
法務部:建議保護範圍不僅限於「性」,應包含身體隱私部位。
單純親吻算不算算不算性私密影像?
英國美國會在刑法直接加一兩條,南韓性暴力犯罪防治法這個特別法裡再加一條,日本立專法的形式都會向性私密影像做定義
聲音可以拉進來受到保障
就像是什麼是公然侮辱?
 
自拍、合理拍攝、性侵拍攝,如果成年都是散佈猥褻問題;恐嚇、威脅是兩年以下,也是偏輕罪
 
2313 days ago
出席:仔魚、au、志憲、雨蒼、俐婷、小蟹、婉昀、郁溏、Tmonk、云媤
 
 
 
  • 小松社群與國發會之後的協作方式:雨蒼、志憲
仔魚
  • 原本7/23政府跨部門資料運用研析案要直播,但臨時取消
  • 國巨邀請的人和主題有落差,原本的目標是希望政府開放資料能有法源依據,卻沒有邀請到開放資料領域的利害關係人(意見領袖)進來(青平台、Open Data產業聯盟、ocf開放文化基金會、雲端應用服務聯盟、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天氣風險管理
  • 國發會認為開放資料要不要專法才是最重要的爭點,但7/23 邀請的利害關係人比較偏向個資的
  • 因專責機關一案目前可能有需要調整的地方
Avross H
  • 第二場的利益關係人如果是5/23的會議記錄所列:「第二場焦點座談會(Open data:政府作為資料的產製者,民間作為資料的使用者)的利益關係人:開放資料產業聯盟(ODA)、開放文化基金會、雲端應用服務聯盟、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天氣風險、資料服務成員」,則可以開直播。
  • 5/23針對第三場的利益關係人安排會對於國發會目前的立場有點疑義。(5/23原先列的利益關係人:人權團體、金融業者、醫療業者(健康存摺)、工商業者、學者專家、人權團體、相關政府部門)
  • 第一場焦點座談會(跨部門資料運用)的利益關係人應用資料屬性作規劃。
  • 部會可能包含財政部、經濟部、內政部、衛服部、主計總處、環保署、勞動部。台權會和人約盟作為旁聽對象,或提供逐字稿。行政院外的以個別訪談進行。
仔魚
  • 國發會:發文時沒有說要公開,再徵詢與會者是否同意,可以選擇僅部分公開和匿名
Avross H
  • 第二場焦點座談會(Open data:政府作為資料的產製者,民間作為資料的使用者)的利益關係人:財團法人青平台、開放資料產業聯盟(ODA)、開放文化基金會、雲端應用服務聯盟、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天氣風險、資料服務成員
  • 第三場焦點座談會(特定目的下的公私雙向的資料應用):My data。利益關係人人權團體、金融業者、醫療業者(健康存摺)、工商業者、學者專家、人權團體、相關政府部門
仔魚
  • -->不由國巨開,以避免爭議,再想辦法找機會討論
  • 第四場:My Data以外民間蒐集、公開發佈、無涉個資的資料,民間蒐集的資料並公開之資料之資料要怎麼進入政府的決策程序?(http://ci.taiwan.gov.tw/)
  • (透明足跡、空氣盒子、阿龜微氣候、104的職缺資料
仔魚
  • 第五場(線上諮詢會議總收)要開嗎?:找學者專家把上面四場的議題總結
  • -->看前面場次蒐集意見的狀況
tmonk
  • 目前國發會的狀態是在修個資法之前可能的專責機關,現在發研究案討論個資法,會有可能在影響未來修法
Avross H
  • 開放資料不只是開放政府資料,也可以是開放民間資料,如由民間建置的資料。是否要加開或取代第三場來討論民間蒐集資料如何進入政府決策裏頭
tmonk
  • 共識:第二場政府產製的開放資料OGD,第四場是民間蒐集並公開的資料希望政府使用OCD。(http://ci.taiwan.gov.tw/)
Peace
  • 各家草案整理 - 違反本人意願而散布本人的身體私密影像 (Tmonk)
Avross H
仔魚
  • 可以再做一次意見徵集,整理給婦援會版本
  • 目前各版本裡面都沒有包含私密聲音的部分
Peace
  • 尤美女版本應該是結合行政院與民進黨的提案整合
仔魚
  • 可能會誤觸的問題:
Audrey T
  • 區塊鏈:節點沒有主觀故意,但可能觸發「要求下架,否則連續罰鍰」
仔魚
  • A傳自己的裸照給B,B非基於騷擾A的故意傳給第三人(激憤、求證、諮詢律師等可能)
雨蒼 林
  •  不要欺負我不懂技術! ──唐鳳,2018.7.18
雨蒼 林
  • 欺負我不懂法律!──唐鳳,2018.7.18
Peace
  • [Womany x vTaiwan 的意見徵集 !!]
  •  e.g. 禁制令到底怎麼發?範圍怎麼樣?
  • 需要很多背景知識,要先討論題目會是甚麼?(雨蒼: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訪談紀錄)(超連結要再找一下)
Avross H
  • 在小松開一場線上諮詢會議,題目可以是NCII或其他大家有興趣的題目(已解決)
  • -->要有政府機關願意接
  •  
 
  • 公司法
  • 違反人意願散布私密影像?
  • 專案歷程進度整理
  • 個資專責機關
  • 邀請社群參加 7/20 和國巨討論Open data要邀請哪些利害關係人 @國發會(松江路)
  • 8/6 一起去參加NCII案公聽會活動 立法院
  • 目前vTaiwan上的案子進度
Avross H 政府跨部門資料運用研析案
 
 
  • 7/17國巨公務員場(不直播)
 
  • 7/23焦點座談會(要直播):14:30-17:30@資策會科法所大會議室
  • 後來邀請的利害關係人有哪些
  • PDIS會出直播指導人員
 
2369 days ago
Unfiled. Edited by 仔魚 , 雨蒼 林 , Avross Hsiao , Wendy Hsueh , Audrey Tang 2369 days ago
出席:
仔魚 雨蒼、Whisky、子魚、Rick、芳睿、人和、怡孜、書漾、au、郁溏、朱瑞陽律師、依婷、文玲、怡碧、Wendy、Noah
請假區:
桌遊王
 
 
 
Avross H 程序討論:
  • 第一場焦點座談會(跨部門資料運用)的利益關係人應用資料屬性作規劃。
  • 部會可能包含財政部、經濟部、內政部、衛服部、主計總處、環保署、勞動部。
  • 台權會和人約盟作為旁聽對象,或提供逐字稿。
  • 行政院外的以個別訪談進行。
  • 屬性分類:1. 統計相關特定個案 2. 特定個案,如資料在政府外部(ETC) 3. 個人資料相關(特種、非特種) 4. 有資料交換經驗,如總統盃黑客松之相關機關
  • 第二場焦點座談會(Open data:政府作為資料的產製者,民間作為資料的使用者)的利益關係人:開放資料產業聯盟(ODA)、開放文化基金會、雲端應用服務聯盟、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天氣風險、資料服務成員
  • 第三場焦點座談會(特定目的下的公私雙向的資料應用):My data。利益關係人:人權團體、金融業者、醫療業者(健康存摺)、工商業者、學者專家、人權團體、相關政府部門
  • 需要確認經費以及計畫安排是否可再開第四場:非My Data
 
  • 經開完三到四場焦點座談會後,後續再和vTaiwan作連結,再探討線上意見徵集的方法和工具
 
  • 焦點座談會可開放討論供vTaiwan社群旁聽參加,但須注意直播會對參與者造成一定影響。
 
仔魚
  • 八月:辦完座談會
  • 八~九月:線上徵集意見
  • 線上諮詢會議:九月
  • 結案:十月
 
  • 國巨報告
第一階段問卷調查結果報告
結果報告簡報:
 
向社群徵求對第二階段意見搜集的建議
 
 
Wendy H 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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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ross H 文玲
Wendy H 在建立線上的平台,我們在建議上學術考量的部分及或者是公立的部分可以有比較積極的做法,未來也可以參考線上授權的平台作為政府資料共享推動的方向。   我們認為其實剛才做的統計資料,我們透過這樣的問答方式,可以得到具體參考意見的部分是比較侷限的,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再調整於第二階段的問卷。從我們的結論當中,沒有法律依據或者是不確定的權責窗口比例是高的,專法的部分覺得可以達到有助於會計分享比例是高的,我們希望透過訪談的部分來蒐集更具體的意見。
 
我們希望透過座談會的方式來做蒐集資料的部分,我們也會盤點現在法規與政府跨機關資訊交換的影響,也會在國外研究的部分,我們會參考國外法制及政策,來確定未來是不是要設定專法或專責機構。
 
雨蒼:第二階段的問題,我不理解,這個是我們……
 
:其實我們上次討論的時候,我們是說到時是用問答的方式,我們預設這樣的內容其實是在整理資料,把A機關分成B機關,我們需要提供相同的資料給B機關,會不會造成不便,這個是我們第一個部分想要蒐集的
第二,要參考線上蒐集平台的部分,是不是有一個機制可以讓民眾在這個平台上進行授權,並不會讓他們跟不同機關申辦時需要重複提供資料。如果建立授權平台可以考量的因素是哪一些。這一個問題我們到時可以討論怎麼樣討論設計成一個回答的方式。
 
這裡是處理專責機構及討論到政府提供資料如果是基於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的部分,由政府機關主動審查與釋出。
 
這個是我們大概列出的(PPT),政府會盤點目前認為相關的法規會影響到政府機關人員提供資料時會有考慮,也請他們提供具體的原因,請他們建立授權平台建議政府機關人員的意見,大概的分類上綜整起來是這樣的內容,我們也有參考愛沙尼亞,詢問網路資料交換安全的環境問題。
 
雨蒼:感謝報告。我覺得我們先規劃這樣子,報告完之後,我先跟大家談一下專案大概是怎麼樣,接下來我們可以討論第一階段的問卷,大家看到是什麼問題,可以修補或者是沒有修補,後續的問題大家可以再提出,接下來再看要怎麼做。
 
大家看到的問卷,首先是第一階段的問卷,這個部分是我們剛才才看到的問卷,剛剛國巨在後來第二階段的想法,我覺得是後面的「問卷」?
 
:是。
 
雨蒼:這個是國發會開的標案,除了這兩個階段在網路上線頭上諮詢以外,有一個線上諮詢會議在這裡,接著是要有三場的焦點座談會,如果這三場沒有記錯的話,國鉅已經規劃差不多了,一個是跨部會的資料運用,一個是Open Data,一個是公部門、私部門的資料運用,我們在接下來的規劃,我們會討論這三個座談會跟後面這一個問卷及後面的線上諮詢會議的關係為何,這個部分我們大家再來蒐集一下意見。
 
我們先回到這一個報告來看,大家對於第一個部分的問卷,不知道大家對於這一個部分有什麼看法。有沒有人看了之後有大概的看法是有問題,並且想要先提出的?或者是單獨每一張(有問題),也可以跟我講。
 
怡碧:這些人為何會來填這個問卷?填答是對所有人公開嗎?如果是從最後39張(部分),大部分的填答是公共部門、學術、商業的公司,可是比較看不出來一般民眾。這個樣本量,說實在話,對一個網路調查來講是非常地少,所以我不知道做這一些百分比,不知道這個是為什麼。
 
Whisky:這個並不是抽樣調查,我們只是放出來的問卷調查,所以任何的百分比是沒有任何意義在裡面,你的對象是很大的bias在裡面,像裡面有推薦我的人,我會反推薦其他人,我們是這麼一群人回答,但是會
 
 
這個是很大的誤差,某些人覺得很重要,但是他們沒有來回答,這個是你們沒有辦法提出來的,所以在這整個設計當中,我看過幾個設計,其實你們應該看過問題,要把一個人的需求框出來,並不是直接請大家告訴我你在想什麼,因為在所謂的其他告訴你在想什麼,除非站在同一個權上,也就是你要回答什麼問題,但是這邊回答的問題,是很多人對你的想法是有很大的誤差。
        另外一個問題,在這整個問卷當中,其實想要問的東西太多了,你們先從所謂的民間對於政府資料的瞭解,接下來對個人資料的管理、接著是政府間的資料交換,這些太多東西同時放在同一個問卷當中,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們覺得一個人有辦法從頭回答到尾的比例有多高?這個是困難的事情,這個是對象方面。
        接著是命題方面,我還是認為這個案子是政府資料跨部門運用法制研析調查,這個是政府部門資料要做的流通,你們在問的第一個部分的問題,我要老實講,講開放資料真的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事,開放資料推動到現在,雖然是全世界第一名,但是在民間的運用上,還是有很大的問題。我真心地認為,如果按照民間、政府間資訊關係的話,我們應該要回過頭來問的是,在現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的法規下,我們有落實到什麼程度?而落實到什麼程度下,民眾對政府資訊的要求,有哪一些不足的地方?如果我們是要講這一塊的話。但是這邊講的是政府資料跨部門運用法制研析調查,這裡有另外一個問題,政府不受另外的兩套法管,政府要怎麼做、民間要怎麼做,個資法都沒有,所以在這邊光是整個命題都會讓我覺得很不舒服,很不舒服的是這個研究的目的是希望在政府裡面,希望繞過去捷徑的方式來回答政府對資料要求的解套方法,所以在整個研究當中,我真心認為這完整的設計和對目的的要求都有很大的問題。當然你們是單位,很多都寫在規格書裡面,很多東西是你們無法去調整或者是要求改變的,可是在這裡面,我還是認為如果今天要藉由「vTaiwan」場合問題的話,還是要把問題提出來,我真的相信你們不可能沒有看到這一些問題,我真的不相信。政府資訊公開、人民對政府資訊的要求,開放資料、跨部會資料的要求,很多時候是不同概念的東西,全部放在一起、被放在一個問卷去問,最後我想說的是,這樣的問卷到底真的可以回答我們想問的問題嗎?那一些百分比的價值,真的有其價值嗎?到最後這樣的問卷問完你們認為我們的問題可以回答嗎?
怡碧:
        我們請他們去依法請求資訊,另外還有個資法的部分,這個也是一個,我們過去跟政府談論做人權統計的時候,至少你要先知道政府到底蒐集哪一些資料、透過什麼樣的管道,我們可以知道政府的資料事實上是分成兩大塊,一個是公務統計的部分,也就是經常行政業務當中就已經持續在蒐集的,小從出生、結婚、死亡、家暴這一類的公務統計,另外一個是非常有目的性去做主題性的調查。
        我的意思是當我們在看這一些法制面的東西時,我們是要用一樣的密度或者是方式全部拉在一起談嗎?
      我們對這個主題更不明確,我們在講跨部會運用時,是在政府資訊公開裡面不同層級的政府或者是同一個層級但不同政府間的資訊交換,比方我想要理解移工到底有沒有受到健保的資料庫?我把資料都看了。覺得是基於某一個政策資料交換的開放,現在想的是只要政府的資料都應該要開放,是這個意思嗎?
林雨蒼:
        我覺得應該不是,這個案子當時唐鳳有跟國發會的朋友討論過需求是什麼。
唐鳳:
        這個是開放資料資訊大會民間連署提的案子,當時是要參考目前正在或者是已經立開放資料專法的國家來檢討臺灣是不是要立相似的法律,在那一次的開放資料諮詢委員會上是完全參採,參採的結果是這樣的研究案,我想大家都瞭解這一個脈絡,所以一開始本來就是一個先發散,所有的人都對於要專法、現有法調適的想像,蒐集完之後,對於這一些想像能夠更進一步談再進一步談,所以我也同意一開始完全不應該當作有統計,我想從一開始就沒有,那個是有誰,有一點像放天燈,有誰要放,就講不清楚,就推薦講得更清楚的人,就用占用天燈的方法講清楚,為什麼這樣子?這個是一開始民間的提案,並不是政府設計要做什麼。
林雨蒼:
        因為是民間的提案,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要詢問臺灣是否需要開放資料的專法,然後從這個問題來回推是不是有這樣的提案?
唐鳳:
        是。
林雨蒼:
      國巨是不是可以說一下這個問卷設計一開始是什麼原因?
朱律師:
        我們是基於統計的基礎來看這一件事,比較像政委提到,也就是意見蒐集、徵集的管道,大家對於這一個議題的關注想法及議題的角度是什麼,這個是辦研究案的性質,而且算是深度法律研究的性質,我如果用統計的方式去解答那一些問題跟法律操作方向,這並不是法律研究的方法,在一開始的議題設計當中,利益關係人的意見進來、提供不同的觀點,形成比較具體意見的方向,如果從量體來看,當然不可能會成為百分比就代表多數意見的情況,因為並不是精準的抽樣所謂的問卷方式,如果是那個需求,我們做也不合適,就給問卷公司做這一件事。
        因此定性上是用這樣的方式去看,我們應該是看意見的方向來作為這個是一般人對於這一件事的想法,進入焦點座談才會變成專業或者是跟不同利害關係團體來做意見的蒐集,然後才會進到我們跟其他國家比較法研究去做整合,這個是在原來RFP的操作上就有這樣的運作邏輯,我們的瞭解是這樣子。
      確實涉及到不同層面的議題,因為政府資訊開放的事,Open Data只是其中一個樣貌,政府跟政府間的資料交換,是不是屬于資料開放的議題,或者是政府跟政府機關間的交換,理論上都是一家人,只是我們用很多機關的方式分成不同家的人,如果就整體來講就是「大政府」,我們是叫「民間」,因此是叫資料開放的議題,Open Data是一種形式,政府跟政府間或機關與機關間在這一個議題上的處理有沒有其他不同的方式,是不是要立專法,又或者另外一個面向是政府與民間的意見交換,我們有這三個緯度看事情,也就是代表不同的法制對於這一些處理的方式,可能是不同的。
      因此才會回到的是,我們看到日本法、新加坡處理議題的差異性與控管的方式不同,像我們剛剛在裡面有提到新加坡的做法是,我就是叫你們這幾個人互相圈在一起,像之前張院長有做一個事情,也就是要勞動部、財政部及健保署三各機關互相交換薪制瞭解,機關間的資訊交換,解法不自於來自於法令,而是來自於行政管理,我們拉得一個構想是在於我是不是沒有其他解決的途徑,以至於要立專法,這個是最後手段的要求,但是借重於國外其他的觀點,他們如何處理,這個也是我們在處理這一個議題上去做不同緯度的舉證,這個大概是剛才大家有提到一些的內容來作說明。
林雨蒼:
        不好意思,我打斷說明一下,資料開放的緯度是不是可以說明?
朱律師:
        政府間、機關間的交換,是不是屬于資料開放的觀念?或者是政府資料開出來,讓民間或者是機關去用,那個是Open Data的議題,還有一個是政府與民間資料交換的形式,我們是把它分成三個面向去探討資料開放的架構。
林雨蒼:
        政府與政府、政府與民間還有一個是?
A:
        就是Open Data。
Noah:
        是公門部門間的嗎?
朱律師:
        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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