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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ter of Taiwan
台灣之章 目的:一個將「台灣人」法制化,並且由台灣人本身,每個自然人之自行聯署的宣言或約法,以作為台灣(福爾摩沙以及澎湖)的最高法,凌駕于任何目前或未來任何所謂政府、政權之上的大法。英語及漢語版本的草案完成後,由程式以及網路設計師使其上線,展開聯署。連署越多,效力越大。 非立憲、也非修憲。無需任何單位核准,無需請示。一群兩千萬自然人的彼此約法。Supreme Law of the Land! 附屬平台1:http://hackfoldr.org/CharterTaiwan 附屬平台2: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charter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