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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心理師法10年_參與式修法計畫
提案人:黃天豪 說明: 歷經心理師法下修的「蘇江陳」三案後,其實有一股聲音已經出來,那就是「我們需要提出自己的心理師法修正案」。這樣的聲音,相信已經逐漸成為大家的共識。然而,心理師法要修什麼、怎麼修、誰來修?一直是個很大的問題。 其實,早在蘇案提出之前,臨床與諮商的學公會,就曾經召開過一系列會議,討論心理師法10年以來,是否需要共同合作來修改的議題;只是當時尚未達到實質的進展。 然而,經過這一次的公民覺醒,我有個想法:如果我們不滿意立委可以在不經過溝通之下,任意修改專業的法案;那麼,我們會滿意各學公會的理監事提出的修正案嗎?這麼說並不是不相信學公會的理監事,畢竟我也身為一員,但我相信,絕對有人(甚至許多人)會對理監事們提出來的修法版本無法接受。那麼,有沒有一種修法的可能,是所有人都可以參與其中?